怀化市农业农村局解读《怀化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31 15:39信息来源:怀化市农业农村局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怀化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发〔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加快推动《实施方案》落实落地,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目的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2〕44号)等文件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里的文件精神,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怀化实际,并经多方调研和论定,形成了《怀化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架构

该方案分为5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尽快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对称、

监管有力”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1、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和管理系统,形成全市一张网;2、实现农村集体产权的全流程线上交易管理和数据上的互联互通;3、建立和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监测和预警系统。

(二)基本原则。坚持一体化原则、坚持规范化原则、坚持数字化原则、坚持市场化原则、坚持公益便民化原则。这五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数字化原则,我们要把所有的交易标的数据化标准化,把他们都转化为数字资产,即通过数字化实现跨区域联通,才能有好的交易效果,才能提高成交效率,线上线下协作机制、资源共享、实现更高效的精准匹配。

(三)机构组建。机构组建分为两个部分,共建和联网运营。未设立机构建立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授权市农交公司负责本区域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运营,这叫共建。已经设立机构建立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县市区,须与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系统互通互联、数据互联共享、运营互动互利,这叫联网运营。联网运营由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八统一分”的业务规范指导;本区域内的农村产权交易业务由各县已设立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负责。

(四)运营体系。运营体系有三个部分,重点是第一部分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根据各级交易市场分工要求,明确了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各自分工、职责及建设重点,提出了按照统一系统建设、信息发布、交易规则、交易流程、交割结算、交易鉴证、收费标准、服务要求和分级办理业务的“八统一分”要求,突出重点抓好县级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带动乡镇、村流转交易市场建设,鼓励市、县联合共建和联网运营。第二部分是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及方式。规定了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的9类品种及交易方式,在省政府文件明确交易品种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和需求,增加了国储林的交易品种,并且对集体“三资”产权必须进入平台交易进行了要求。第三部分是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主体及程序。明确了交易市场主体资格审查和登记备案对象,规范了农户自有产权和农村集体资产入市流转交易、出让方和受让方资格、工商企业入市交易等工作,具体明确了交易程序,提出了一定标的额以上入场交易品种须进入市农交中心交易。

(五)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宣传引导、完善考评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强调工作保障措施,特别是要把防止工商资本恶意圈地作为重点,确保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有序推进,任务落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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