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 编辑:省统计局网站管理 来源:省统计局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加大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力度,推动统计重点领域全面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稳步提升。

(一)多措并举做好统计数据发布与解读工作。

1.及时主动发布统计数据和统计工作信息。一是注重发挥统计局官网作用。全年通过官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1条,其中,工作信息47条,经济信息364条。经济信息发布量同比增长超过50%二是制定执行《2020年全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明确主要经济指标的发布时间及按月度发布统计信息,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有效。三是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并发布统计公报。在《辽宁日报》05版全文发布了《2019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并印发彩印单行本。

2.拓宽渠道,加强新闻宣传与数据解读一是加强与省主要媒体沟通合作。向辽宁电视台、辽宁日报、新华社、沈阳晚报等主流媒体按季度发布新闻通稿,加强对统计指标和统计数据的解读力度。二是充分发挥好新媒体内容精、传播快、影响广的特点,做好“辽宁统计”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与回应,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统计数据、重大统计工作举措等相关信息48条。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统计标准和调查制度。通过统计局官网公布统计制度及统计标准,对常用统计指标进行解读,便于公众理解运用。

2.及时公开财务年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在省统计局官网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工作总体情况。

3.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在网站首页设置意见征集栏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工作措施、方案等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并及时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4.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谋划、组织编撰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本年度在官方网站公布《辽宁省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辽宁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及其文件解读,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三)全力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1.联合省委宣传部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通过《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以多种形式宣传人口普查意义、内容和相关政策法规。省政府门户网站推出政府在线访谈解读人口普查工作方案。

2.联合省通讯管理局加强与三大运营商合作。人口普查期间,三大运营商两次给省内每位手机用户发放短信,提醒支持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3.在机场、火车站、主要交通站点、主要街道、各大商圈、公交、出租、地铁等场所,通过海报、标语、路旗、LED屏幕方式宣传人口普查公益广告,每天播发100余次,形成了“家喻户晓,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4.高标准举办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辽宁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一是成功举办现场活动。927日,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辽宁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沈阳举行。启动仪式以“大国点名,没你不行”为主题,通过灯光秀、普查员自编自演的歌舞节目、辽宁人口研究所所长现场就公众所关心的普查内容进行解答、播放宣传片和设置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二是开放日活动从9月底启动,持续到10月底。各市、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分别以现场、网络、商场广告屏和短信等多种方式联动形成宣传矩阵,让公众对统计工作和人口普查工作有更直观的感受和更深刻的认识,真正做到了“铺天盖地”,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辽宁省统计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辽宁省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辽宁省统计局舆情研判工作机制》等相关制度和预案。加强统计舆情监测,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培训。

五)不断增强政务服务能力。

1.全面梳理省统计局政务服务事项,精简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达到全部事项办理时限压缩50%,全部事项实现网上可办。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权力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并派驻专门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受理办理申请。

2.畅通统计咨询服务渠道。一是提供多渠道服务方式,便利公众获取统计信息并提出意见建议。2020年,省统计局通过电话咨询、网站“统计咨询”栏目、电子邮箱、“局长信箱”、“回音壁”、“8890综合平台”等渠道,共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1200余人次。二是提供公众自助查询服务。在官网“统计信息”栏目,及时发布历年统计年鉴,便于公众查询历史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3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0

4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5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2

3

0?

?0

?0

0?

1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7

3?

0?

?0

?0

0?

1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2

3

0?

?0

?0

0?

15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辽宁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需要持续增强、公开平台仍需进一步优化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五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调整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大数据发布解读力度,提升宣传回应质效。继续推进统计数据公开,增加发布内容,充分展现经济运行中的新亮点新变化新特点。加大统计数据解读力度,积极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疑释惑。?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维护公开信息,丰富信息发布途径,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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