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责任 强化措施 我市印发《怀化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5-09 08:32信息来源:怀化日报

5月8日,记者从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5月上旬,怀化市人民政府印发《怀化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项目确定、组织实施、服务保障、督导考核等方面,强化措施,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优化市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保障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图为怀化国际陆港箱包产业园)

《办法》要求,按照统筹协调、分级负责、重点保障、条块结合、联动推进的原则,实施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服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或者在细分领域有战略性突出优势的其他产业项目、重大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优先列为市重点建设项目。符合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标准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专项债项目全部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投资每年保持适度增长。

《办法》规定,建立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实行联系市领导日常调度、分管市领导每月调度、主要领导季度调度机制,县市区(园区)和市直行业部门分别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调度责任,合力推进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1+16”重大项目库。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主管部门加强与市直有关单位的联动协调和服务保障,分析研究解决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难点问题,对问题实行预警制、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机制,为市重点建设项目无偿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开设绿色通道。

《办法》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和开展评优评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督导服务,帮助及时排查发现并分类分级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类问题,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通过举行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现场观摩活动,推动全市上下大抓项目、抓大项目。

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办法》,将进一步规范指导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提升重点项目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项目对促投资、稳经济、增后劲的关键作用,对强劲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项目引擎必将产生积极带动效应。

(全媒体记者 补秀梅  通讯员 刘空军 李英杰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