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0 14:47信息来源:通道县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道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通道县转兵中路萨岁广场北政务服务中心310办公室,邮编:418500,电话:0745-8629456 ,电子邮箱:hntdgov@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通道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湖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11号)要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夯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与时效。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发展六仗”“助企纾困”栏目公开,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健全公开平台、强化督促落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法定内容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扣打好“发展六仗”和“助企纾困”,做好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养老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稳岗就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397条。

二是夯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2023年,政府门户网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921条。其中公开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类信息387政策解读信息9条,县政府常务会议图解24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30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023年全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4件,上年结转0件,当年办结13件,结转下年度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定期审查全县信息发布情况,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做好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内容公开。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降低信息发布错误率,加强存量信息检查力度,即查即改,严格把控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敏感信息泄露。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阵地建设。优化扩充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整合重复栏目,根据公开需要调整网站专题专栏设置。全面完成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最大化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通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平台公开包含新增发布的7个领域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大考核力度,强化日常监督,通过自查测评等多种方式,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将政务公开纳入综合考核体系。

二是充分发挥社会评议功能,政府网站所有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评议作用,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进行严肃责任追究。2023年未发生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11

4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9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7

行政强制

27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89.274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存在“回应社会关切质效亟须强化”的问题,本年度加强对各单位的督促,要求各单位加大对问题的调处力度,积极与来信群众沟通,做到回复内容详细准确

针对上年度存在“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本年度通过对各单位专干培训,加强对各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业务指导;再次强调信息、文稿公开工作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各单位起草的信息、文稿应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有待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监管水平还需提升政务新媒体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不够积极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稳定,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不高。部分单位人员变动较频繁,政务公开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信息发布审核不严、表述错误的现象出现较多、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要与时俱进,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发挥信息公开的主力军作用,做到全面、准确、权威、及时,方便检索、查阅和下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