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1 11:50信息来源:怀化市地方志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怀化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编制而成。现将我办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7年,我办围绕地方志工作特点,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各项公开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放透明,方式灵活多样,信息内容丰富多彩,公开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较高。2017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办领导班子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本办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怀化市情网站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制定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制度,明确网站安全防护设施,确定了由网站具体负责人员担任网站的安全员,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加强保密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预公开、公开承诺、保密审查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修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掌握、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清理、分类,将不通过云监测的网站信息进行整改,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以外的信息,将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媒体、实体大厅等各种渠道发送,主动向社会及时、准确公开,确保人民群众对地方志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完善网站,丰富载体。为使政务公开工作起到实质性效果,我办着力在公开的形式和手段上下功夫,加强网站等载体建设。“怀化市情网”由专人负责实时维护更新,网站版式清新淡雅,结构清晰,图文并茂。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我办主要通过市情网站、怀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报刊、电视、政务公开栏、会议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共发布信息400余条。主要对我办以下9个方面的内容在网站进行了公开:1、我办对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4、志鉴统计信息;5、财务情况;6、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7、干部任免公示情况;8、全办其他业务工作情况;9、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等等。 同时公开地方志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办事指南。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受理情况

未发生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务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不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

2017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有:(1)应急机制初步建立,还需完善;(2)网站发布信息的时效性不强等。

七、2018年工作计划

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便于公众查询利用。同时及时更新和维护公开的各类信息,根据工作的变化和要求,主动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大怀化市情网站安全措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增加网站防篡改、防攻击、防瘫痪能力。切实增强信息安全制度的落实工作,安排专人,完善设施,密切监测,不定期的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做好湛江地情网站的安全保障工作。

三是加强地方志业务公开信息的宣传力度,通过网络、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公开信息内容及查阅利用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政府公开信息的内容、作用及查阅利用方式、方法,使更多的社会公众知晓、了解并利用政府公开信息,扩大公开的社会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