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怀化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1 16:15信息来源:?怀化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

各县市区社科联,市直有关单位、市内高校社科联(科研处)、市属社科类社会组织: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支持、鼓励社科工作者潜心研究出好成果,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怀化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力争推出一批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指导意义的优秀成果,为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课题分类

(一)应用对策研究:围绕大力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任务要求,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怀化,紧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展研究提出对策,服务党委政府决策。

(二)基础理论研究:立足本土特色,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服务我市地方经济和地域文化发展以及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等。

以上两类课题根据研究价值、难易程度和创新性,分为重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大、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围绕怀化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2024年度重点课题参考选题(附件1)进行申报。一般课题自拟选题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申请承担课题的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研组织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三)课题主持人一次只能申报1个课题,原则上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课题申请。

(四)原则上往年承担的省部级和市级课题到正式立项下达日止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立项新的课题。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

(五)凡以其他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课题的,须在《怀化市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避免重复申报。

(六)重大重点课题主持申报人原则上要求副高以上专家学者或副处以上领导干部。

四、课题申报单位条件

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或相关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在兼职单位申报课题的,申报单位须承担信誉保证和项目管理职责。

五、课题申报材料

(一)课题申报纸质材料包括《课题申请书》(附件2)2份、《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2份、《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

(二)课题申报人(含申报成员)要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数据并签名。工作单位、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对《课题申请书》主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申请人能否胜任该课题研究工作签署信誉担保意见,加盖公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

(三)为便于数据存储和核查,除提交纸质版外,还须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市社科成果评审委办公室邮箱hhsk0745@163.com。电子申报材料文件夹以单位全称命名,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以课题名称命名。

(四)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4月2日至4月22日,其余时间不接受申报。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申报地点设在市社科联222办公室(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北路186号市政协办公楼二楼)。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社科联、党校,市内各高校,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等由科研管理部门或相关负责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课题申报工作,科研管理部门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精心组织、严格审核、按时申报。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社科成果评审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蒋慧铭2715783、18874538976;杨云德2715526、183745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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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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