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公安交警召开春运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暨“五大曝光”媒体通气会

发布时间:2023-01-15 09:47信息来源:怀化日报

微信图片_20230113193710

为有效管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严重交通拥堵,力争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确保2023年春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1月13日,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直属三大队召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暨“五大曝光”媒体通气会,会上曝光了一家高风险企业,公布了一处高风险路段、一处事故多发路段,并曝光了近期典型违法案例与事故案例。

高风险企业   

辰溪县顺达运输有限公司

根据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数据:

一、机动车隐患。本期企业机动车中有1辆车未检验。

二、机动车违法、事故情况。近三月企业机动车共有违法行为(不含警告处罚)12起,其中重点违法行为3起(危化品违反禁限行规定2起、超速20%以上1起)。

三、直接列为高风险企业情形。本期企业名下1辆危化品车辆逾期未检验。

高风险路段

通道县s252线县城往坪坦镇方向全段,该路段为穿村过镇路段,道路交叉路口多,行人横过道路多,车速过快存在安全隐患,车辆经过时注意观察道路侧提示警示标牌,适时降低车速,观察道路通行状况。

事故多发路段

洪江市省道249线136km+200m沙湾乡寨头村路段,该路段岔路口多,且视线受阻,岔路车辆出入频繁,驾驶车辆经过时注意减速慢行。

典型案例一

2023年1月7日16时19分,春运第一天,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在辖区杨村路段开展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时,拦下一辆经过该路段的黑色越野车,民警发现车内人员众多。经检查,该车核载5人,实际搭载了大人小孩共7人,驾驶人杨某称车上都是家人,当天出门探亲。民警对杨某超员驾驶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和安全教育,并开具了处罚凭证,驾驶人杨某因驾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未达50%,驾驶证被记3分,罚款200元。事后杨某到交警部门接受了处罚。

典型案例二

2023年1月10日晚,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在辖区石门路段开展春运交通秩序整治夜查行动。20时02分许,民警拦下一辆经过该路段的湘N牌照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身上有酒气。于是民警要求该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后将驾驶人易某带至警车处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测得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饮酒驾驶。经民警询问,周某称自己晚上在朋友家吃饭,喝了几杯杨梅酒,以为没事就驾车回家,没想到杨梅酒度数这么高。目前驾驶人易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其所持C1D驾照被记12分,暂扣半年,罚款2000元。目前易某已到交警部门接受了处罚。

事故案例一

2022年12月30日7时50分,刘某花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经过怀化市鹤城区高堰路高铁南站路段时,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刘某凤相撞,造成刘某凤受伤及电动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刘某花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未避让行人,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刘某凤无责任。

事故案例二

2023年1月10日17时08分,曾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在怀化市鹤城区杨村往黄岩方向路段逆向行驶时,与彭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曾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调查,曾某驾驶机动车未靠道路右侧行驶,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彭某无责任。

不管是超员还是酒驾,任何交通违法行为都是道路事故的隐患,都存在危及自身、他人和公共安全的风险。交警部门开展的各类道路交通整治行动,不仅是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更是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此,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向交警部门举报交通违法线索,对交通违法形成高压态势,警民共建怀化平安和谐交通。

(通讯员 吴婉莹 王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