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2 15:24信息来源:怀化市司法局

2023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健全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态化机制,完成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内容的全市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培训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重要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单位、学校、社区、乡村、企业专题宣讲活动3500余场次,在全市营造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书记许忠建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听取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市委副书记、市长黎春秋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有重点、有步骤、有保障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持召开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具体举措,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送审稿)。三是狠抓督察考核。切实发挥法治督察作用,组织2个督察小组,对5个县市区开展了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地督察,将督察发现的问题列成清单予以交办督办、要求限期整改。着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地督察专项整治情况,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办下发的四批问题清单整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辰溪县被命名为“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芷江县芷江镇、会同县堡子镇被命名为“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乡镇”。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市、县绩效考核,考核权重、考核力度切实加强。

(二)聚焦职能转变,倾力打造高效便民服务型政府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布《怀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368项;深化告知承诺制,梳理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和证明事项共822项,其中市本级63项。积极推广应用省中介超市,进驻中介机构99家,委托人458家,发布项目2051个。全面深化“三集”审批机制,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到6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即来即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二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加强与长江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城市政务服务便民合作,与福建泉州、湖北仙桃等17省72市(区)达成“跨省通办”合作共识,推进160余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打造集“主动公开+政策发布+便民服务”为一体的智能化政务公开平台,实现13个县市区299家县直部门58个乡镇4个村政务公开数据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在全省率先打造数字化惠企服务平台,实现涉企政策“智能匹配”“精准秒推”,惠及企业6.5万家。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了《怀化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在政企沟通、政策快享等方面细化举措。深入开展“三送三解三优”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各类涉法问题1412个,为企业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25亿元。大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入园区”“进企业”行动,组织律师为183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在园区、企业开设法治讲座134场。深化府院联动,合力化解破产难题。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的通知》,构建破产处置多方协调联动机制。解决破产案件涉及的扫尾工程验收、报建手续办理、建设资金引入(查封、抵押、冻结)等措施解除、业主网签办证等37个具体问题。

(三)坚持公平公正,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完成《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怀化市国际陆港建设促进条例(草案)》《怀化市鹤中一体化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怀化市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等四部市级地方性法规项目的调研、论证、审查和协调工作。二是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出台《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着力健全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制度,把合法性审查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环节,推动各部门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程序。70件政府合同和其他政府投资事项,90件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均严格通过合法性审查程序。同时充分发挥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参谋作用,选聘了市内外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和丰富实践经验的9名律师作为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选聘了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建立了法律顾问对市政府领导“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每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为市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治参谋。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不断提升。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不断深化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和清理。对市本级2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市本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2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均已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81件。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工作,完成市本级行政复议场所建设,印制怀化市行政复议文书基本规范,市政府办理的宋磊不服怀化市交警支队行政处罚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创新建立市场主体申请行政复议绿色通道,采取容缺收件等便民程序,主动做好立案服务。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44件,综合纠错率28.42%。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32件,败诉率仅4.55%。行政机关负责人按照规定出庭应诉,做到既出庭又发声。全年出庭232件、出庭率100%。

(四)规范行政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一是创新执法方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轻微违法“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项清单。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方式,让行政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一年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办结行政处罚案件828件,实施柔性执法682件,占比82.4%。二是提升执法能力。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把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发放了行政执法证共计14415本。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督促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将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方式等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通过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各执法机关的办案质量得到大幅提高,减少了错误执法、不规范执法。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开展行政监管执法领域纪律作风问题监督检查,查阅案卷139本,发现问题117个,相关问题线索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执法案卷400余卷,倒逼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稳粮保供”、“湘剑”护农等专项执法行动,让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放心料,助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持续开展打击白板肉专项整治行动,查扣“白板肉”3900余公斤,打掉私屠滥宰窝点6个;督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及使用单位2000余家次,排查处置风险59个。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查处违规培训的在职教师8人,查处违规广告89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34份,罚款9.72万元。

(五)强化制约监督,全面促进行政权力规范化运行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联席会议形式定期向市人大、市政协报告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重大决定。全年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12件、政协委员提案278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林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以及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并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二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不履职行为严肃问责,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全市全年立案1924件、处分1745人,留置90人,挽损止损5.4亿多元。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审计项目259个,查出违规金额、管理不规范金额、损失浪费金额34.72亿元。“市长热线”办理群众有效来电468526个;“市长信箱”办理公众来信1879件。

(六)加强普治并举,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构建起纵向、横向、环向“三维”调解组织网络,全面落实“三源共治”机制,紧盯全国“两会”、“清明”等特殊时期,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全市共排查纠纷14016起,调解成功13668起,调解成功率97.52%。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二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扎实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工作。将“非遗”与“法治”深度融合,创作《辰溪茶山号子来普法》等优秀非遗法治文化作品12件,在省非遗法治文化作品展演活动中展演。结合在校大学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招聘了200多名本地在校大学生兼任普法专职(责)副所长,与其他500多名大学生一起,累计在全市各个乡村开展普法活动200余次。组织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2.18万余场次,举办25场校园民法典讲座,现场接待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将53个市直机关纳入普法责任部门,召开专门履职报告评议会进行考评问效。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民生领域法律服务需求为抓手,依托“湘易办”“12348”等平台,进一步优化了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2万余人次,其中12348热线电话共计接听解答咨询398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00件。四是持续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进一步完善“1+4+N”(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4大类应急预案+N项专项预案)应急预案编修工作,逐步规范应急工作流程。已出台防汛、抗旱、地震灾害、低温雨雪灾害、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等共10个专项应急预案。加强各类应急演练和评估,常态化开展“全场景”“实战化”应急演练,强化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日常培训、联合演练和作战协同,磨合指挥机制,完善处置流程,锻炼救援队伍。重点开展了以行政村、自然院落为单位的防汛转移避险演练,全市共计开展演防汛转移避险演练4915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短板弱项:一是行政决策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度需进一步扩大,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还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基层执法队伍力量不足、能力不强的问题一定程度存在,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还有差距。三是政务服务效能还需进一步提高。存在部分权力下放不彻底、基层接不住,审批效率有待提高、服务意识亟待加强等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面落实政府常务会议法治专题讲座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等制度。综合运用庭审观摩、出庭应诉等多种法治实践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全力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发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实质作用,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三是加强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和透明度。扩大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决策公示、听证等制度,加强决策前的调研和论证,增加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坚持以法治建设先行者为目标,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再上新台阶。一是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升级发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贯彻落实好行政处罚法,推行“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在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上升级发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工作,持续加大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注重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在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上升级发力。及时组织开展复议工作业务培训,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坚持以改革发展为动力,着力打造智慧的现代法治政府。一是深化法治建设数字改革。高质量建成数据共享平台、网上掌上办事平台,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建设集成式的行政执法数字化平台,实现执法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协同化、智慧化,推动形成“一网通管”。二是配足配强法治人才力量。协调人员编制,加强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配足配强行政复议、部门法制机构人员力量,真正把法治人才力量下沉到最基层。三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监督机制,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价,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