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发布时间:2024-04-08 10:23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3-1: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七批  2024年 3 月30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H202403300007

辰溪县锦滨镇锦滨村的锦滨采石场未采取密闭措施,露天开采,且运输过程中扬尘大,有时凌晨开采石头噪声扰民,该污染现象已持续六、七年,目前仍存在该现象。另该采石场的生产废水冲垮了五、六十亩基本农田。

辰溪县

噪音,水,大气,生态

经辰溪县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信访件所述“锦滨采石场”系怀化联和矿业有限公司所有。目前,该公司正在按照怀化市应急管理局的要求进行露天采矿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建设,有时存在深夜或凌晨施工的情形,由于运输道路没有及时清扫和洒水,还有部分破碎车间没有完全封闭,扬尘和噪声扰民的情况属实。但是,该矿山在开采和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比对三调数据库后也未发现有破坏基本农田或一般耕地现象。“该采石场的生产废水冲垮了五、六十亩基本农田。”情况不属实。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正在督促企业落实好矿山生产和运输道路的扬尘管控措施,并做好生产车间的密闭,减少扬尘和噪声污染。

2

D2HH202403300008

鹤城区天龙御园正对面的唯度巷里面的垃圾桶摆放不规范,且垃圾四落,影响周边环境,该情况已持续两三年。另唯度巷较窄,周边的居民和门面经营者在该巷子里植树、种菜、摆摊占用唯度巷的空间,影响路人出行。

鹤城区

土壤

3月31日,鹤城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经查,该处确实存在勾臂垃圾箱、植树、种菜、摆摊占道及垃圾洒落的现象。由于该巷较窄,占道影响车辆、行人通行,情况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1.对占道植树、种菜、摆摊及搭建的临时构筑物等予以取缔,截至4月2日已全部清理完毕。2.对违章停放阻碍通行的车辆进行处罚,截至4月2日已抄牌处罚违停车辆十余台(次)。

整改情况:4月1日,已将此处2个勾臂垃圾箱搬走,在该巷规范设置了8个加盖密闭的环保垃圾桶,并加大对该处清扫保洁力度,做到垃圾随满随清。

3

D2HH202403300009

洪江市黔城镇舞水河里面有电鱼现象,电鱼时间为凌晨3-5点,曾向洪江市渔政部门反映,未得到彻底解决。

洪江市

4月1日下午,黔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调查走访,无村民反映有电鱼现象。经洪江市禁捕办对群众举报进行核实,未曾接到过在舞水河段有人电鱼的举报。

4月2日凌晨3点,洪江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洪江市森林公安局、黔城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在黔城镇舞水河段开展联合执法巡查,未发现有电鱼现象。

不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1.持续加强禁捕退捕法规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村民对“长江十年禁渔”政策的了解,充分发挥其约束监督作用;2.继续加大非法捕捞打击力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部门联合执法行动。3.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群众有奖举报力度,确保巡查监管无死角、违法行为查处无遗漏。

4

D2HH202403300010

溆浦县观音阁镇覃村兴隆建材有限公司制砖期间在村子周围乱采乱挖,导致水土流失,破坏了当地生态;且在烧砖过程中排放刺鼻气味。

溆浦县

大气,生态

经溆浦县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问题不属实:

1.“溆浦兴隆建材有限公司制砖期间在村子周围乱采乱挖,导致水土流失,破坏了当地生态”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与3月29日信访件反映问题一致,该信访件投诉照片显示的是观音阁镇覃村村向某某、朱某某两户村民经批准建房的宅基地位置,距离溆浦兴隆建材有限公司约500米。该两户村民建房位置在国道G354边,于2023年4月开始切坡平整场地,在切坡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因无处堆填,经建房户与溆浦兴隆建材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弃土由建房户自行运至溆浦兴隆建材有限公司原料棚附近的荒地进行堆放再利用处理。经现场初步观察,向某某、朱某某两户村民的自建房目前没有造成水土流失,但后期需对宅基地后护坡进行水土保持措施,确保宅基地安全。

2.“在烧砖过程中排放刺鼻气味”问题。3月31日上午,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展了全面核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在烟囱下方、窑炉旁边、厂界外下风向进行了巡查,没有闻到刺鼻气味;进一步检查发现该公司碱液喷淋设施正在运行,窑炉烟气经处理后通过两根烟囱高空排放;现场采用PH试纸检测脱硫除尘设施的进、出口碱液PH值分别为12、6,符合规范要求;加药台账显示,氢氧化钠和石灰投加合理;查阅了该公司2023年度的自行检测报告和监督性监测报告,特征污染因子SO2均低于砖瓦窑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不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1.工作人员已告知该两户建房户主,在房屋建成后,立即落实水土保持措施。2.溆浦县相关部门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4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