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批)

发布时间:2024-03-29 10:43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3-1: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批  2024年 3 月23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H202403230001

洪江市岩垅乡干溪坪村的“洪江市国发金航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在生产企业,该企业非法占用当地基本农田长达十几年。

洪江市

土壤

2024年3月25日,洪江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洪江市农业农村局、洪江市黔城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赶赴洪江市国发金航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经查:1.该公司采矿许可证及砖厂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等相关手续齐全;2.通过调查收集的相关资料套合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查明该公司原采矿区范围、临时用地范围内无永久基本农田。

不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到位。

2

D2HH202403230002

洪江市湾溪乡云峰村的麻石厂在开采麻石过程中占用良田,且泥沙水流进其他良田,造成良田污染。

洪江市

土壤

2024年3月25日,洪江市自然资源局会同洪江市水利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洪江市农业农村局、洪江市湾溪乡人民政府等部门赶赴洪江市湾溪乡云峰村的麻石厂进行现场核查。经查:1.该麻石厂为洪江市菊源矿业有限公司所有,矿山自2021年12月31日到期后一直停产,麻石厂办理了临时用地许可证(主要用地为林地、园地、工矿仓储用地和其它土地),没有占用良田;2.该企业长期停产,沉淀池出水清澈,没有泥沙,附近农田、雨水口出水清澈,没有泥沙流入农田,但在弃土场底部附近有十多平方米旱土被少量的泥沙掩盖。因此该信访件反映的“洪江市湾溪乡云峰村的麻石厂在开采麻石过程中占用良田”问题情况不属实,反映“泥沙水流进其他良田,造成良田污染”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1.按照整改方案督促企业对旱土内的泥沙进行清理;2.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督促矿山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3

D2HH202403230003

3月15日反映“鹤城区澳海澜庭西门搭建铁皮房子用于办理白事。只要有白事就在此处办理,已形成灵堂摆放点,且夜间会敲打锣鼓、放鞭炮,办理白事给居民造成精神影响,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物业协调过未得到处理,要求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一事,居民对处理结果不满意。3月23日此处又在办理丧事,要求督察组彻底解决问题。

鹤城区

其他

污染

经鹤城区有关部门核实,交办信访城区坨院街道板山村二组,由于该组集体用地已基本征用,当地村民多次表示需要一处办理丧事的场所。2019年,为回应群众诉求,经坨院街道办事处、鹤城区征收安置事务中心、板山村村委会商定,在此处搭建一处临时板房,仅用于本组村民办理丧事,不对外营运。自2019年以来,板山村二组村民在此处共办理丧事5起,最近一起在2024年3月24日办理,逝者为板山村二组村民彭某某,其房屋已被征收,至今安置房未到位,全家住在出租房内。经逝者家属提出申请,村组签字同意上报,街道批准在该村二组治丧点办理丧事。此次丧事办理期间未燃放烟花爆竹,未聘请乐队进行表演,且于晚上10点前停止了敲锣打鼓。

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1.建立丧事报备制度。考虑村组丧事办理的实际需要,经街道、村组及小区物业的充分沟通协调,明确此处板房仅用于板山村二组丧事办理,并实行丧事办理报备制度,未报备的一律不准办理。2.规范丧事活动。丧事活动最后时限由原来的凌晨十二点提前至晚上十点。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不得燃放鞭炮及噪音扰民。

4

D2HH202403230006

中方县泸阳镇桥上村的彭木井碎石厂于2000年开始生产,至2020年到期后停止生产;该厂破坏桥上村当地土地资源,一直未恢复,且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当地村民的生活。近两年桥上村村民多次向中方县国土局反映未果,希望督察组给予解决。

中方县

生态

经中方县项目部门调查核实,该信访反映问题属实。泸阳镇桥上村彭木井采石场于2022年3月停工停产,因疫情及股东纠纷等因素,至今尚未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在停产之前的开采过程中,部分开采面形成了高陡边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属实

处理情况:1.3月25日县检察院会同县自然资源局集中约谈该企业全体股东,并下达《责令限期履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义务通知书》,要求该采石厂限期提交生态修复方案,开展生态修复工作。2.县应急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采石场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整改情况:泸阳镇政府已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设置了警示标志及警戒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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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6月产卵期有很多村民用自制工具在沅江、舞水入河口及其支流湾叉处非法捕鱼。二、洪江市境内(1、江市镇-沅河镇水域;2、安江镇秀洲村-下坪村水域;3、黔城镇红岩山村-桐木交界水域;4、绿市镇-沅河镇水域;5、托口库区杨柳村-芷江县罗岩乡水域;6、渠水区域的托口镇阳荆村渠水-会同县漠嫔乡水域)的电鱼份子在凌晨以后非法电鱼,大量捕捞滤食性鱼种,破坏生态环境。三、外地游客在清江湖库区水域内的洪江市托口镇渠水大桥加油站下面小码头及马田大桥、托口镇三里村芙蓉溪区域使用泥鳅做窝和挂钩进行垂钓;四、会同县漠嫔乡、芷江县碧涌镇罗岩村附近水域使用船只、泥鳅等活饵垂钓;五、洪江市托口镇渠水隘头坪村、杨柳村附近水域有改装的钓鱼船昼伏夜出非法钓鱼。
    建议全市不定时开展夜间交叉执法,多采用无人机取证;同时相关部门加强市场买卖监管,多部门开展不定期联合巡查。

洪江市、会同县、芷江县

生态

2023年3月25日晚23:00至次日凌晨2:00,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洪江市农业农村、森林公安、托口镇政府执法人员共计18人,分成两组对托口电站上游、下游及清江湖水域开展夜巡,未发现非法捕捞情况。26日上午9:30,怀化市农业农村局、洪江市、芷江县执法人员在洪江市托口镇码头集合,乘两艘渔政执法快艇在清水江库区开展执法督查,对渠水会同县方向和清水江芷江县方向开展水上巡航检查。会同县相关工作人员前往漠滨乡有关水域开展执法检查;未发现非法捕捞情况,对会同境内水域存在未完全拆除的浮动钓鱼平台现场交办相关部门,要求做到“应拆尽拆”。

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2023年3月26日中午13:30,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洪江市、芷江县、会同县相关部门在托口镇政府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三县市对转办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要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克服人员不足、经费短缺不间断开展持续高压态势的执法打击行动。同时要加强禁捕政策宣传,将“长江十年禁渔”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开展“四清四无”清理行动,打击整治禁捕水域“三无”船舶及乡镇留用船舶涉渔行为,即时清理取缔水中网具、器具。整治商货船携带网具捕捞行为,查验资源调查监测船监测行为。查处违规垂钓及新型捕捞作业方式,严厉打击整治一人多杆、一杆多钩、“泥鳅党”、锚鱼、利用船舶、平台垂钓等违法行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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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县芷江镇七里桥村(原艾头坪乡陈家垅村)的芷江裕信康洗涤经营部距离舞水河30米,平时该经营部未开启污水处理设施,且污水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附近也无污水处理厂,该经营部每天向舞水河直接排放洗涤废水约500吨。自2014年3月该经营部成立以来,多次向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省委巡视组、生态环境部举报平台、12345等平台举报无果。2023年4月怀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时,环保局工作人员通风报信,该经营部立即开启污水处理设施,应付检查。

芷江侗族自治县

2024年3月23日、24日,芷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辉率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执法人员开展核查。经查,该信访举报件内容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3日、24日现场核查时,该洗涤经营部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锅炉燃料为木材、生物质颗粒,配套建设的锅炉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配套建设的废水综合处理系统运行正常,废水入河排放口未发现异常情况。2024年3月23日,怀化市芷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洗涤经营部废水总排放口废水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洗涤经营部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所测污染物指标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2.2023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芷江裕信康洗涤经营部进行监督管理,每月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不存在信访举报“不作为、包庇、通风报信”问题。

不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继续加强对芷江裕信康洗涤经营部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运行好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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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沿着武陵湿地公园环境保护区域有多家散乱砂石加工场,砂石加工场分布在国道边、老百姓居住点;砂石露天堆放,生产的污水未集中沉淀处理直接排入沅江,未按要求建造封闭式厂房,未安装任何防尘降噪设施,造成沅水流域污染,周边村民的身体长期受到粉尘、噪音伤害。
1、沅陵县湖南万腾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北(G319北)旁边的麻溪铺镇边上砂石场
2、沅陵县筲箕湾镇洞底村(沅陵县G319)三角坪村砂石场
3、沅陵县筲箕湾镇三角坪村(沅陵县G319)泉州人边上砂石场
4、沅陵镇刘家坪(沅陵县G319)苦藤铺公司砂石场
5、沅陵镇下竹坪(沅陵县G319)苦藤铺国道边上砂石场
6、沅陵镇下竹坪(沅陵县G319)康瑞砂石场
7、沅陵镇泥湾头沅水二桥下面的砂石场
8、沅陵镇沙金滩乡自生桥附近的沙金滩沙场
9、沅陵县盛世雕刻工艺厂(沅陵县G319)旁边砂石场

沅陵县

大气,水,噪音

接信访件后,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沅陵县水利局、沅陵县自然资源局、沅陵县交通局、沅陵县湿地公园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照具体点位进行逐一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位置1:实位于沅陵县麻溪铺镇麻溪铺居委会拱里组,为沅陵辰发集团经营的砂石公司,经营权分包给沅陵光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3年7月20日,该公司获县生环分局《关于沅陵辰投砂石有限公司沅陵县砂石利用深加工项目(麻溪铺拱里加工点)(6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怀沅环评〔2023〕9号)。2023年11月24日,沅陵县林业局对该公司未办理“使用林地意见书”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款4.9623万元,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未办理合法“国土用地手续”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款1.7570万元。2023年11月以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目前,该公司用地红线范围内露天堆存有少量原材料及砂石产品,现场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污染隐患。

位置2:实位于沅陵县筲箕湾镇洞底村6组灰窑岭,为沅陵辰发集团经营的砂石公司。2023年10月9日获县生环分局《关于沅陵辰投砂石有限公司沅陵县舒溪流域生态清淤(疏浚)砂石深加工点(60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怀沅环评〔2023〕12号),办理有临时用地审批手续(2023)沅政临土字第02号。现场暂存有砂石成品约300立方米、原材料1200立方米,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较大污染隐患。

位置3:实位于沅陵县筲箕湾镇三角坪村泉州人(当地地名)边,现场堆存有当地村民私自储存的砂石约200立方米,管理混乱,存在扬尘污染。

位置4:实位于沅陵县沅陵镇刘家坪G319国道边,现场堆存有当地村民向某私自储存的砂石约3000立方米,管理混乱,存在扬尘污染。

位置5:位于沅陵县沅陵镇苦藤铺社区下竹坪组,经营人罗某,公司名称“沅陵县鑫石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该公司只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相关审批许可手续。现场堆存有砂石产品约300立方米,配备简易砂石加工设备一套,管理混乱,存在废水、扬尘、噪声污染隐患。

位置6:实位于沅陵县沅陵镇苦藤铺社区下竹坪组咪子山10号。经营人罗某,公司名称“沅陵县鑫瑞建材经营部”。该公司只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相关审批许可手续。现场堆存有砂石原料及产品约3000立方米,管理混乱,存在扬尘污染。

位置7:实位于沅陵县沅陵镇老鸭溪社区杉树溜泥湾头,负责人刘某某,现场堆存有砂石产品约50000立方米,管理混乱,存在扬尘污染。

位置8:实位于沅陵县太常便民服务中心原沙金滩乡水泥厂旧址,为沅陵辰发集团经营的砂石公司。2022年7月27日,该公司取得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关于沅陵辰投砂石有限公司沅陵县沙金滩砂石集散中心建设项目(20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怀沅环评〔2022〕5号)。自2023年11月以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公司用地红线范围内露天堆存有砂石产品约800立方米,在公司附近另行堆存有砂石原料约20000立方米。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较大污染隐患。

位置9:实位于沅陵县沅陵镇苦藤铺社区康瑞商砼边。负责人李某某。现场堆放有砂石产品约100立方米,管理混乱,存在扬尘污染。

属实

处理情况:位置1所属企业:责令停产整改。位置2所属企业:责令停产整改。位置5所属企业:3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未批先建、非法排污的违法行为。3月23日,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县工信局对现场采取了断电措施,并对配电箱等电力设施进行查封,对该公司生产设施予以拆除。位置6所属企业:3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对该经营部下达了《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未批先建、非法排污的违法行为。3月23日,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经营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建筑用石加工,县工信局对现场采取了断电措施,并对配电箱等电力设施进行查封,对该经营部生产设施予以拆除。位置8所属企业:责令停产整改。

整改情况:位置1所属企业:对露天堆存的砂石产品及原材料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依据环评审批文件要求,逐条逐项拟定整改计划,确保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位置2所属企业:对露天堆存的产品及原材料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依据环评审批文件要求,逐条逐项拟定整改计划,确保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位置3整改情况:已对村民私自储存的约200立方米砂石进行了转移处理,消除了污染隐患。位置4整改情况:已对村民向某私自储存的约3000立方米砂石进行了转移处理,消除了污染隐患。位置5所属企业:目前正在进行原材料、产品、生产设备的处理和拆除工作,预计3月30日前完成。位置6所属企业:目前正在进行原材料、产品、生产设备的处理和拆除工作,预计3月30日前完成。位置7整改情况:已对现场堆存的约50000立方米砂石产品进行了转移处理,消除了污染隐患。位置8所属企业:对用地红线范围内露天堆存的800立方米砂石及附近堆存的20000立方米砂石原材料进行转移。对暂时不能转移的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依据环评审批文件要求,逐条逐项拟定整改计划,确保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位置9整改情况:已对李某某私自储存的约100立方米砂石进行了转移处理,消除了污染隐患。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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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马底驿乡、楠木铺乡的农户将粪便直排入怡溪、牧马溪,河水中漂浮大便,造成怡溪流域河水污染严重,已经不能到河里洗衣、洗菜、洗澡,给怡溪流域两岸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不便。

沅陵县

3月24日,接信访件后,马底驿乡、楠木铺乡人民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沿溪建房户逐一排查核实。经查,1.马底驿乡辖区内牧马溪村铺上组张某家(2022年四格式改厕户),存在有少量过滤发酵的污水从化粪池排污管道流出的现象(化粪池缸体污水已满,未及时清理)。因修建的化粪池离溪边较近,且排污管朝向溪边,污水流向怡溪岸边,随之流入溪水中,对周边老百姓生产生活及外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牧马溪经马底驿乡杨堡流经楠木铺乡境内高坪村、溶溪村,在溶溪村罗家组与雷溪交汇,形成怡溪,流经常德湖村、两河口村,在陈家滩乡汇入沅江。该段流域内,两岸共有村民469户,已实施改厕448户,改厕率95.5%。其余21户为常年无人居住户,无农户将粪便直排入溪流问题。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整改情况:马底驿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于3月25日上午对牧马溪村铺上组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化粪池进行了清理。下午,当事人张某配合乡人居办对其化粪池排污管道朝向问题进行了整改,消除了污染隐患,并承诺定期科学管护。张某认错态度诚恳,积极配合工作,并表示今后多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4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