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辰溪县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1-08 14:29 信息来源:辰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的政策要求,我会起草了《辰溪县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操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起草的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办法》起草背景

2023年中国残联明确要求:全国各省市要在“十四五”前两年(2022-2023年)出台辅助器具补贴制度。截至2023年11月,全国还有 4 省市未建立省级辅具补贴制度。湖南省残联、省财政厅联合于2023年9月出台《湖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全省于2024年1月开始全面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政策。市残疾、财政局按照省文件精神于2023年底出台相应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细则。我会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于2024年1月起草《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所有残工委成员单位、23个乡镇和各残疾人协会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二、关于《办法》的框架结构

全文包含正文和附件。正文部分包括《总则》《补贴对象、标准及方式》《适配流程》《服务机构和产品》《资金保障》《组织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共八章。从补贴对象界定、补贴标准确定、补贴流程审定、服务机构管理、资金来源保障等8个方面共22条予以明确。附件包括《辰溪县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指导目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申请审批表》和《辅助器具供应商、适配定点机构申请表》。指导目录对肢体、视力、听力、精神、智力5个类别残疾人,68种辅具产品的使用年限、补贴标准、功能说明、适用对象及用途和评估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申请表对不适合线上申请的残疾人申请辅具进行了规范。

三、关于《办法》的具体内容

1.补贴对象:具有辰溪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经辰溪县残疾评定医院、三级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的残疾人,包括重点补贴对象和其他补贴对象。

(一)重点补贴对象。低保、特困供养家庭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0-17 岁的残疾儿童青少年(申请时未满 18 周岁)。

(二)其他补贴对象。除重点补贴对象外的其他残疾人。

2.补贴标准:根据《指导目录》中的补贴标准,结合“湖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与服务平台”中的产品价格,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对重点补贴对象和其他补贴对象实施分类补贴。

(一)对于重点补贴对象:按照《指导目录》中的补贴标准给予100%补贴;“辅具服务平台”中的产品价格低于补贴标准,按辅助器具产品价格给予全额补贴。

(二)对于其他补贴对象:按照《指导目录》中的补贴标准分档补贴。补贴标准在500元(含500元)以内的,按照补贴标准的80%补贴;补贴标准高于500元的,按补贴标准的60%补贴;“辅具服务平台”中的产品价格低于补贴标准,按产品价格和上述比例分档给予补贴。

3.补贴方式:实物补贴。《指导目录》中同一种辅助器具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使用年限到期后,可重新申请。除多重残疾人外,不得跨残疾类别申请辅助器具;对于多重残疾人申请多种辅助器具适配的,补贴总数不得超过 3 件;对于其他类别残疾人申请多种辅助器具适配的,补贴总数不得超过 2 件。

4.补贴流程:依托“辅具服务平台”,发布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资讯,受理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申请,做好相应的辅助器具管理与服务工作。

(一)线上申请。残疾人(监护人/代理人)登录“湖南省残疾人互联网+康复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在“辅具服务平台”中提交申请,并按程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线下申请。残疾人(监护人/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服务机构和产品:省残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全省辅助器具产品及供应商、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机构。县残联选择产品供应商、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机构,并签署协议报省残疾人联合会备案。

6.资金保障: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资金由县财政统筹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残疾人扶助专项资金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给予保障。根据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需求和申请时限,优先保障重点补贴对象。

7.结算方式: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由县残疾人联合会依据适配结果等相关凭证与产品供应商或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机构定期结算。

辰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