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09:19 信息来源:辰溪县教育局

关于2023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

自查报告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怀教小组发〔2023〕3号)文件要求,我县对照《2023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从“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等九个方面22项指标进行严格自查,现将辰溪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核。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权重5分,自评5分)

1.强化教育工作组织保障。成立了县级党委政府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一年来,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加强对全县教育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召开了4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县委县政府定期进行议教。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坚持定期研究教育动态,大力解决教育困难,为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年来,县委常委会会议议教4次,政府常务会议8次专题研究教育工作。特别是正月初九上班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教育工作,明确教育全年发展方向,各类会议对教育规划布局、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校车服务、民办学校建设、“三校合一”建设、校园食品安全、教师配备、教师节表彰、安全维稳、教育督导、“双减”政策落实落地等重大事项进行了重点研究部署,会后对每次议决的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均严格执行到位。

3.健全教育工作领导机制。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县领导联系学校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要求、主要任务、联系对象等,进一步压实联校责任,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到联系学校调研教育工作,为学校排忧解难,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上台阶,为全县教育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4.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党组织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加快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改革,已完成全县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坚持“双培”机制,优化党员发展,目前在职教师党员占比25%,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按期完成56个总支、支部换届工作,团、队工作完全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督导评估和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内容。

5.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推门听课制度。按照县领导联系学校制度相关要求,深入教学一线指导,同时根据《辰溪县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辰教发〔2023〕21号)要求,制定了我县中小学推门听课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全面而有效地提高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权重6分,自评 6 分)

1.加强德育建设。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我县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全县共有各类学校50所,班级1197个,学生49906人,共配备专兼职思政课教师642名,保障了中小学思政课程开齐开足;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做到全覆盖,全县共设3个总支、56个支部。各中小学坚持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党建活动内容丰富、形成多样,党史学习教育重点突出、推进有序,红色教育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2.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版)》要求开课设节,开齐开足德育、体育、艺术、劳动教育等课程,印发了《辰溪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辰办发〔2021〕2号)文件,对我县中小学各学段德育课程作出了具体安排和要求,各学校均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把“开学第一课”作为学校德育工作重要抓手深入落实。我县建立学校德育工作试点示范单位,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实施,取得了良好成效。

3.认真落实《全面实施中小学健康行动的工作方案》、《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等系列文件,将体育、艺术工作纳入学校考核评价,体育开课率达100%,举办全县春季中小学校篮球赛、秋季田径运动会、羽毛球赛、校园艺术节等活动,规范各学校严格执行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时间的要求,做好一年2次全县中小学、幼儿体质健康监测和视力监测,全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达52%以上,学生总体近视率较上年减少0.7个百分点,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三率”均达要求。

4.认真落实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方案(试行)》(辰教函〔2023〕85号),全面推进实验教学常规化建设,完成2023年全县中小学生实验开出率95%、100%的目标,逐步构建较为完善的中小学实验教学体系。

5.全面保障《辰溪县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十二条措施》(辰政发〔2023〕2号)文件实施,在落实劳动教育课程、拓展劳动实践场所、配备劳动教育师资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全县各学校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外劳动实践教育活动,12月在怀化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劳动教育特色项目和精品课程评选中,辰溪县教育局获优秀组织奖,辰溪县大水田学校和辰溪县桥头学校被认定为怀化市级劳动教育实验校,农村学校和县城区学校劳动教育参与率达100%、75%,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将中小学劳动教育主要从学生劳动素养、课程设置、教学实施、保障机制等4大方面内容,纳入了督导评估内容,加强督查指导。

6.积极组织开展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专门印发了《辰溪县落实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辰教督办〔2021〕2号)文件。组织督学责任区根据教育部等相关文件要求,常态化对辖区内每所学校及时开展督查和指导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实行问题清单管理、逐步销号清零,按时完成“五项管理”问题整改进度、数据汇总、数据上报工作,各学校无违反“五项管理”相关要求规定。

(三)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权重13分,自评13分)

1.加强教育经费保障,认真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2022年全县财政支出为447506万元,比上年400017万元增加47489万元,增长11.87%;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支出为83567万元,比上年81352万元增加2215万元,增长2.72%;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8.67%,比上年20.34%下降1.67个百分点。2022年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分别比上年增长0.26%、2.4%、0.6%、0.27%、0.24%。2022年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分别比上年增长9.41%、0.1%、1.53%、0.68%、1.5%。2023年总预算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为76250.1万元,2023年教育部门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为85830万元,占本年度预算112.6%。比上年83567万元,增加2263万元,增长2.7%。

2.2023年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支出达到85830万元,比2022年增长2.7%。为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到位:一是需确保项目建设特别是三校合一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年内能达到一定额度;二是教育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3.2023年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的使用、拨付情况。2023年公用经费拨付按生均小学720元、初中940元、高中1000元,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此外,对不足100人的村小学、教学点学校均按政策要求予以适度倾斜及关照,保障规模较小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2023年已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共计4576万元,其中中央2681万元,省1543万元,县352万元,已下达到校指标额度4576万元,已支付4576万元;下达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520.575万元(省456万元,县64.575万元),已下达到校指标额度520.575万元,已支出520.575万元,下达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558.2万元(省级资金43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0.2万元),已下达到校指标额度558.2万元,已支付558.2万元。

4.2023年学生资助金使用情况。2023年财政共拨付助学金为2146.377078万元,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资助金额为129.6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为575.45625万元;高中免学杂费资助为154.56万元;高中助学金为427万元;高中免教科书费为55.850828万元;中职助学金为308.5万元;中职免学费为495.36万元。

5.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中央财政下拨到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共计2300万元(湘财预〔2022〕281号)、(湘财预〔2023〕98号)。2023年已全部拨付到位。

6.教师培训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2023年度教师培训经费按照全县教师工资总额的1.5%进行预算拨付的49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7.教师工资(绩效、补助)拨付情况。2023年教师工资、绩效、班主任津贴、人才津贴、乡镇补贴已全部拨付到位。

8.大力整治教育收费行为。印发了《辰溪县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辰教小组〔2023〕1号)文件,成立了由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个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开展部门联合治理。同时设立教育乱收费投诉和举报电话,有举报方式,有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记载,及时查处和整改教育乱收费投诉和举报问题,建立了教育乱收费事项排查整改工作台账。

9.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中共辰溪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辰溪县尊师重教十项规定》(辰发〔2022〕9号),在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关爱教师身心健康、实施惠师优师政策、实施“乡恋”关爱行动等十方面做了具体规定,落实了保障措施,将每年9月份定为尊师重教月,评选一批重教单位和重教个人,在县电视台设立教育宣传栏,开展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专题宣传,表扬一批优秀教师和优秀团队,慰问生活困难及表彰优秀教师共200余人37.3万元 ,资助帮扶重大疾病困难教师39人29.3万元。特别是对过来多年拖欠退休教师独生子女费的学校安排专项经费予以解决,提高了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权重8分,自评8分)

1.加强教师能力素养培养。我县现有在编教师3567人,其中小学教师2065人,初中教师1040人,高中教师462人。其中小学师生比为1:14.94、初中师生比为1:12.83、高中师生比为1:12.35,均达到国家相应标准要求,队伍学科结构基本合理。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3105人,其中大学本科学历人数2023年1678人,占比54.04%,大学专科学历人数1276人,占比41.09%,中专(高中)学历134人,占比43.15%,初中学历1人,占比0.03%。学历水平呈逐年上升趋势。按时完成国培、省培、市培和县培任务,2023年完成市级以上培训和县级培训任务数达4300人次,实现超额完成任务。足额安排教师培训经费,2023年,全县共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预算490万元,充分保障了全县教师培训所需经费开支。

2.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印发了《辰溪县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细则》、《辰溪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和《辰溪县清廉学校建设工作要点及评审细则》等文件,全方位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加强对师德监督与治理工作。根据考核办法,及时查处师德失范行为,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学习,设立师德违规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3.加大教师轮岗交流。我县建立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长效机制,2023年符合交流轮岗校长(含中层)50人,实际交流轮岗6人,占比12.00%;符合交流教师464人,实际交流轮岗217人,占比46.77%;交流轮岗骨干教师89人,占骨干教师比例41.01%,均符合交流轮岗规定要求。

(五)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权重27分,自评26分)

1.我县2023年改扩建县第二幼儿园,规划办学规模为9个教学班,增加公办幼儿学位270个;改扩建船溪乡中心幼儿园,规划办学规模6个教学班,增加公办幼儿学位100个;改扩建柿溪乡中心幼儿园,规划办学规模6个教学班,增加公办幼儿学位100个,公办幼儿园幼儿占比为53.98%,超额完成任务。通过加强新建小区项目前期规划审查,我县2023年没有新建10000人以上规模的新建小区,没有配套建设幼儿园的任务。

2.我县2023年完成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为龙头庵乡初级中学,项目资金为310.788万元。

3.我县目前125所中小学(含村小与教学点),所有学校实现宽带进校进班,全部配备了多媒体设备,实现了多媒体教室100%覆盖。

4.我县2023年投资122.2297万元完成对大水田乡桂潭小学等7所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建设任务,完成任务率达到100%。

5.2023年我县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工程为“徐特立项目”,计划总投资2535万元,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前期工作任务和资金拨付额度,年度计划完成率达100%。

6.我县印发了《辰溪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推进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规划实施步骤。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县域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印发了《辰溪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对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年来,我县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相关要点,组织开展了全面自查,找准差距短板,分年度制定了工作目标任务,逐项缩小差距。加快推进城乡学校(园)布局,全面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工作,确保我县2034年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验收。

7.我县有超2000人以上的小学4所,有超2500人以上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含完全学校)3所,学校数量与上年持平,部分规模偏大学校学生总数按计划逐年下降。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达标2023年比2022年增加2所,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2023年比2022年增加5所。

8.我县2023年秋季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共有幼儿10440人,其中公办园幼儿人数5636人,普惠性民办园幼儿人数4016人,辖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幼儿占比(即普惠率)为92.45%,超过80%的标准,公办园幼儿人数占比为53.98%,超过50%,我县2022年超过360人的大园额有3所,为了消减大园额,2023年将原县幼儿园剥离为县幼儿园和县思源幼儿园2所,火马冲中心园自然减员至360人以下,2023年仅黄溪口中心幼儿园1所大园额,比2022年减少66.7%。

9.我县已于2020年9月完成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任务,普通高中大班额、超大班额全面清零,义务教育班级人数均不超过55人,义务教育大班额无反弹,并建立起防控大班额问题工作长效机制。

10.我县在县城南选址,新建设辰溪县中等职学校新校区,总投资29957.60万元,规划办学规模50个班,于2022年1月投入使用,2022年有全日制在校生2081人,2023年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621人,比上年增加招生数540人,完成市里下达的任务。辰溪县中等职业学校2023年公共基础科普测人数618人,参考率100%,平均分88.35,合格率100%,优秀率75.24,均高于全省平均,办学条件达到标准化要求,增加学位1000余个。

11.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学生负担,我们加强了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学校的招生人数和规模,我县两所民办学校(怀化市辰溪博雅实验学校与辰溪博雅海华实验学校)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总学生人数为3172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总学生人数为2798人,生源减少374人,保证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只减不增”。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包括定期审计和随机抽查等手段,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于教职工工资和学校发展等教育相关领域。按照相关规定,我们对民办学校的办学资质进行了严格的登记和变更手续办理。我们加强了对学校的资质审查力度,从学校硬件设施、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等多个方面对学校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其具备合法办学资格。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完善的资质动态监管机制,定期对学校的办学资质进行复查,确保学校的办学资质与实际办学情况相符。

12.对照《怀化市提升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实施方案》中40条主要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全县学校领导班子及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辰溪县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十二条措施》、《辰溪县中小学教学常规视导及中小学推门听课工作方案》等多份文件,列出任务清单,加大对工作任务推进实施情况的督查,对全面提升我县的教育教学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权重12分,自评12分)

1.我县出台了《辰溪县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部门工作安排和部门重点举措清单、负面清单的通知》(辰教小组发〔2021〕9号),制定《辰溪县中小学校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实施方案(试行)》(辰教发〔2023〕13号)的通知等文件,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按要求深入开展了相关规章制度和文件清理工作。我县没有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没有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考核教师,破除“五唯”成效明显。

2.我县制定了《辰溪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召开2次以上全体会议,研究教育重大事项。同时对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各项举措作了明确要求,县教育局设置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室,加挂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有工作人员5人,依法行使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职权,权责分明,运行有效。2023年按照要求预算安排教育督导工作经费10万元、督学责任区工作经费62万元。配齐配强督学队伍,设总督学1名,副总督学3名,全县设置有7个督学责任区,聘用39名专职督学,职责明确,保障各项督导工作能正常开展,工作能落实到位。

3.加大“双减”政策工作力度。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双减”工作调度会,全年达4次以上,我县由编办下发《关于县教育局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复》(辰编〔2022〕6号),成立校外培训监管股,核增全额事业编制3名,用于承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执法等工作。以“两办”名义印发了《辰溪县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印发了《2023年辰溪县“双减”督导工作方案》、《辰溪县校外违规培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辰溪县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规范月”专项行动、辰溪县治理校外违规培训专项行动等工作,召开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专题培训会。

4.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各中小学校制定了适合本校的工作方案,均能根据中小学课后服务机制开展工作,规范课后服务流程,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七)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权重4分,自评4分)

1.强化控辍保学治理。我县印发了《辰溪县教育系统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2023年春、秋两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两查一核”专项行动和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特殊学校就读情况督查,在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工作考核中,无义务教育阶段“五类”学生失学或辍学情况,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我县特殊学校2023年春季有送教上门学生64人,送教575人次;秋季送教上门学生54人,送教436人次,在教育帮扶年度考核中没有发生义务教育阶段“五类”学生符合送教未送情况。

2.加大学生资助帮扶。我县下发了《关于落实2023年春季、秋季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辰教函〔2023〕21号、辰教函〔2023〕75号)对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进行落实,全面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湖南省教育扶贫“一单式”系统数据填报工作。2023年春秋两季,我县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教育、落实高校政策和奖补工作、公益助学等各类资助政策中,共资助各级各类学生57439人次,共发放贫困资助金2146.38万元,全县没有贫困学生漏助情况发生,也没有学生因贫失学。

(八)维护教育安全稳定。(权重15分,自评15分)

1.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我县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工作,党委政府常态化研究部署教育安全工作,学安委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制定了《打好辰溪县学校安全“翻身仗”的实施方案》(辰校安〔2023〕1号)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防溺水、校车安全、实验室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及扫黑除恶、防性侵、防欺凌等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一年来,我县无发生涉校较大的安全责任事故,校园环境和谐稳定。

2.加强校园安防设施建设。我县建立健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机制,每年开展2次以上大的专项行动,建立不定期的巡查制度。已完成校园安防“三项建设”年度任务,全县教育系统共配备保安人员299人,专职保安配备率达100%,全县120所中小学(幼儿园)已全部实行封闭化管理,一键式报警器和视频监控达标率均达到100%,一键式报警系统与当地公安机关实现联网,有效地保障了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与稳定。

3.深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辰溪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辰溪县2023年学校食品及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饮用水安全及周边环境专项督查方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餐安全及周边环境专项督查(即“护苗”行动)。县教育局对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校(园)长或教师代表陪餐制度、学生食堂带量食谱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索票索证制度、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等六项制度重点进行回头看,教育局每年对学校食堂开展一次内部审计,严防严重侵害学生利益行为,目前全县6项制度规范率达100%,一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全县“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我县进一步规范了城区学校校服采购程序,采取家长学生自愿,公开招标,农村学校暂不执行。

4.加强学生疾病预防。我县制定了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全面加强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周密部署,做到校园封闭且有专人值守,加强联防联控,落实外防输入措施。及时完成适龄学生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一年来,未发生师生较大病毒传染事件。

(九)奖惩项目(权重10分,自评18分)

一、加分项目

1.辰溪县教育局在湖南省第八届中学生建制班合唱比赛中获优秀组织奖(计2分)

2.辰溪县教育局获2023年度怀化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特色项目和精品课程评选优秀组织奖(计1分)

3.辰溪县教育局被评为2022学年“校园阅读工程”优秀组织单位(计1分)

4.辰溪县教育局被评为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计1分)

5.辰溪县教育局获2022年怀化市中小学“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征文比赛优秀组织奖(计1分)

6.辰溪县教育局获2022年全市中小学“欢庆二十大,翰墨颂党恩”优秀组织奖(计1分)

7.辰溪县教育局获怀化市第八届中小学生建制班合唱比赛优秀组织奖(计1分)

8.辰溪县教育局获2023年度怀化市中小学生科创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计1分)

9.辰溪县芙蓉学校获湖南省绿色学校创建示范单位(计2分)

10.辰溪县芙蓉学校2023年度获怀化市清廉学校称号(计1分)

11.辰溪县教育局关工委获怀化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计1分)

12.辰溪县特殊教育学校参加2023年怀化市特校劳动教育提质曾效做经验发言并被湖南省教育学会授予先进单位(计2分)

13.辰溪县辰阳明德小学在怀化市中小学“校园阅读工程”中被评为“书香校园”(计1分)

14.辰溪县教育局在2023年度湖南省中小学“新时代好少年.传承经典 筑梦未来”主题教育中获优秀组织奖(计2分)

二、扣分项目

经自查,8个方面的扣分项目,我县均无,不予扣分。

以上九项内容权重100分,我县自评1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