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溪乡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22-11-09 14:28 信息来源:辰溪县桥头溪乡

桥头溪乡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序号 信息事项类别 信息事项内容 不主动公开法律政策依据
1 保密工作 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 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许可、处罚、强制)案卷信息、被处罚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
3 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    1.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纯粹的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等(拟制中不宜公开的政策文稿;不宜公开的会议材料、领导讲话材料;不宜公开的内部管理措施、内部统计数据、方案、内部合同和协议文本等;业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活动中不宜公开的事项)2.人事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尚未公布的工资(含津贴、补贴) 、人事、机构编制、职位职称工作的计划、方案和政策; 工资、人事、机构编制、职位职称工作的统计资料;干部任免考察材料;干部的档案及汇总名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4 移交期限届满的档案信息 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修订)》(主席令第四十七号)第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17号)第七条
5 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 工商、不动产资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6 信访、投诉、举报    1.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比如检举人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检举信原件、复印件;2.乡纪委信访的调查、处理、调查报告、谈话笔录、书证等;3.关于投诉、举报信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五条
7 移交期限届满的档案信息 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8 不存在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应当客观存在且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

《行政裁定书(2016)最高法行申2855号》

9 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重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0 需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需汇总、分析、加工或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
11 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信息 1.法律援助案件信息(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对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2.乡司法所调解案卷及调解协议书等资料;3.辖区矫正等案卷资料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说明:1.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2.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事项,如情况变化,将及时予以调整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