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家场乡人民政府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3-02-23 09:54 信息来源:谭家场乡

辰溪县谭家场乡人民政府属三类乡乡街道机构,为正科级单位。机关统一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4个股级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统一设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综合文化站牌子)、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4个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综合行政执法队1个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派驻(出)谭家场乡的机构主动接受乡乡党委、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在乡乡统一协调指导下开展工作。

辰溪县谭家场乡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基层管理和服务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主要职责分工是:

一、机关党政机构主要职能: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乡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调查研究、档案、督办、政务公开、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乡机关党务、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能: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发展、道路交通建设、移民开发、乡村振兴和实现全面小康、产业发展、科技普及、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农业发展、水利工作;负责动植物检疫防疫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承担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文体、教育、慈善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劳动争议调解、社会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村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工作。

(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负责辖区内法制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辖区单位综合治理责任制和考核工作;负责灾害预防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如火灾、洪灾、旱灾、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做好与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的对口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二、事业单位主要职能:

(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主要职能:承担宣传贯彻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动植物病虫害、疫情的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乡乡企业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防汛抗旱、河湖管理等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做好森林防火;负责乡乡特色产业和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做好其他相关社会服务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法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协助行业部门做好政策落实;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及路政服务工作,参与农村公路建设;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等工作。

(二)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综合文化站牌子)主要职能:承担辖区内社会救助、公共卫生、人口计生、文化体育、环境整治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本乡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申报工作;协调政府有关机构、城市居民委员会、群众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服务主体开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活动,改善弱势群体生活;负责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工作;负责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服务,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等工作;负责发展乡乡文化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发,制定发展规划、落实发展措施等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品牌打造、宣传运营工作;负责辖区内文物保护和人文景观、自然景观的保护和开发等工作。

(三)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承担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方针;负责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等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评价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要职能:承担社会治安、维护稳定、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司法、人民调解、治安联防、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禁毒、反邪教等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能:承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统一承担辖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县直有关部门委托,集中行使乡村集乡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农业、林业草原、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监督权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执法信息报送;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