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辰溪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30 08:25 信息来源:辰溪县医疗保障局

目    录

第一部分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医疗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辰溪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和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离休老干医疗费用待遇管理等工作,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大病医疗互助、特殊人群医疗费预决算,按时上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基金内部审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有:综合股、医药服务和医疗价格管理股、待遇保障股、下设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医疗保障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医疗保障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共取得收入544.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7.63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原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和我局合并,增加了工作人员,相应费用增加。2019年支出581.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8.74万元, 增长105% ,主要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原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和我局合并,增加了工作人员,相应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44.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3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8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4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477.33万元,占总支出的82%;公用经费支出104.12万元,占总支出的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44.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7.63万元,增长83%,主要是因为2019年3月新成立医疗保障局,增加了工作人员,相应增加费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1.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8.75万元,增长105%,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原城乡居民医保中心部分支出合并在我局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1.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8.75万元,增长105%,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原城乡居民医保中心部分支出合并在我局列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1.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1.4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477.33万元,占总支出的82%;公用经费支出104.12万元,占总支出的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2.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科目

208(类)01(款)09(项)。

年初预算为312.37万元,支出决算为58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与我局合并成立辰溪县医疗保障局,其原预算经费纳入我局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1.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7.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用经费104.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预算的12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预算的1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城乡居民医保中心部分支出合并在我局列支,与上年相比减少2.53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努力做到缩减支出、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5个、来宾510人次,主要是与医疗保障业务相关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7.53万元,增长83%。要原因是:一是因机构改革,原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与我局合并,机关运行经费共同列支;二是物价的正常增幅,运行成本增大。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