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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滕刚
    • 电话0745-5259982
    • 机构地址辰溪县城东住建环保大楼十楼1001室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辰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辰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   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怀办〔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辰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县城管综合执法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城管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对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

    (三)负责“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

    (五)负责行使县城规划区内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绿化地、城市排水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渣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垃圾的集中处置和垃圾场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督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的一般性改造和扩建工作;参与编制城区市政工程设施规划、计划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

    (八)负责本县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其职权如下: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或违反《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筑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驶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对自产蔬菜的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的行政处罚权,对户外广告设置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行道和公共场地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8.履行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九)负责编制城市市政维护管理方面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和申报工作。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检查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依据界定的职能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各项规费及有关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城管综合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财务装备股)。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综合、调研和宣传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办综合性会议会务、重要接待和重要活动安排;负责车辆、后勤管理;负责机关内务管理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受理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工作;负责督促落实上级机关、领导批办和相关部门转办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负责城市管理有关业务报表统计工作;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及内审工作;负责对行政处罚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产拍卖工作的管理;负责罚缴分离制度的实施;负责车辆摄像、服装等专用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办公信念化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执法中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负责人员录用、培训、调配、考核等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的拟定和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重大执法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信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对口衔接、文书送接、执法协调工作;负责执法工作中的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承办涉及本局的其他法律性事务;指导城市规划区域内城市管理方面违法行为实行集中处罚的工作;负责对已受理案件的核查、未办理案件的督办、强制执行案件前期材料的整理工作;负责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所需证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本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材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负责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的预审处置;承办本局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或部门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或部门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三)综合管理股。负责组织编制城市管理事业(包括环卫、广告、渣土、排水等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措施和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渣土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的统一规划、调度、协调工作;拟定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协调工作,收集有关部门证照颁发和项目审批情况备案。

    机关党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第五条   县城管综合执法局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第六条   县城管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滕刚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党政全面工作,负责局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安全生产工作

  • 杨兰芳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市政建设维护中心、园林绿化所、党建、人事、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乡村振兴、宣传、武装、综合绩效、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统战、妇女青年、工会、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工作。

  • 胡永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综合管理股、城市管理事务中心、财务、创建、安全生产、统计工作,联系县城管委办公室,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工作。

  • 张继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继平: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规划执法中队、平安建设、信访、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工作。

  • 汪洋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行政审批服务股(市政执法中队)、市容执法中队、渣土执法中队、城管执法指挥中心、环保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工作。

    机构信息

    一、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财务装备股),主要负责人:张文湘。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综合、调研和宣传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办综合性会议会务、重要接待和重要活动安排;负责车辆、后勤管理;负责机关内务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受理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工作;负责督促落实上级机关、领导批办和相关部门转办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负责城市管理有关业务报表统计工作;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党建等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及内审工作;负责对行政处罚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产拍卖工作的管理;负责罚缴分离制度的实施;负责车辆摄像、服装等专用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办公信息化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执法中的后勤保障工作;编制全局经费的预决算工作;对全局预算资金进行管理、审计和监督;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做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负责人员录用、培训、调配、考核等工作;负责共青团、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525998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娱乐老虎机育才路住建环保综合大楼十楼1001室。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主要负责人:罗延鸿。负责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的拟定和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重大执法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信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对口衔接、文书送接、执法协调工作;负责执法工作中的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承办涉及本局的其他法律性事务;指导城市规划区域内城市管理方面违法行为实行集中处罚的工作;负责对已受理案件的核查、未办理案件的督办、强制执行案件前期材料的整理工作;负责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所需证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督促 “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和案件按时办结情况,同时做好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含二级机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材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负责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的预审处置;承办本局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或部门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或部门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行使对未经审批挖掘和破坏市政设施、设置户外广告行政处罚权;加强市政设施巡查,确保损坏或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案件的查处率达100%;确保主次干道无城市牛皮癣;做到定期清理公共信息栏,确保张贴有序;做到城区内广告设置科学合理,门头广告设计统一,确保无残缺、破损、脏乱现象;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依法执法,强化作风建设,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提高行政执行力;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38条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75条规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525998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娱乐老虎机育才路住建环保综合大楼十楼1101室。

    (三)综合管理股。主要负责人:艾波。组织编制城市管理事业(包括环卫、广告、渣土、排水等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渣土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的统一规划、调度、协调工作;拟定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局所属项目的申报、监督、验收,建立健全项目台账;负责与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协调工作,收集有关部门证照颁发和项目审批情况备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525998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娱乐老虎机育才路住建环保综合大楼十楼1103室。

    二、局属二级机构

    (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李发久。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行使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联系电话:525998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娱乐老虎机育才路住建环保综合大楼十楼1001室。

    (二)县城市管理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刘圣礼。其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建设城市、经营城市、管理城市提供服务保障。负责拟订城区环境卫生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及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县本级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并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负责环境卫生行业基础数据采集及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运用。负责宣传普及城市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指导城区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和环境卫生作业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城区主次干道、桥梁、公交站台、地下通道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负责城区溪河、沟渠等公共水域生活垃圾清扫保洁;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厕所的清扫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负责城区建筑垃圾、粪便的处理。负责城市公共环卫设施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服务工作。承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5220565,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娱乐老虎机育才路住建环保大楼旁。

    (三)县园林绿化所。主要负责人:胡世满。主要职责:负责城区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负责城区内风景名胜区和公园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城区古树名木的鉴定、管理、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5251871,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娱乐老虎机育才路住建环保综合大楼十楼1113室。

    (四)县城市建设维护中心。主要负责人:邬良竹。主要职责: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市政道路、照明设施、城市桥涵、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 联系电话:5252842,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娱乐老虎机育才路住建环保综合大楼十楼5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