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0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2021年1号

发布时间:2021-01-13 15:38 信息来源: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0月,省、市、县三级对我县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共计10批次不合格,其抽检信息及检验结果见表1:

表1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表

序号

被抽检单位名称

抽检环节

抽样日期

食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论

抽检组织机构

抽检机构

1

辰溪县福满家超市北门阁店

销售

9/18

腊鸭腿

亚硝酸盐

不合格

省市监局

省食检院

2

溯源至生产

3

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辰溪新城分公司

销售

9/24

千层豆腐

山梨酸

不合格

市市监局

市食药检所

4

思源学校

餐饮

10/29

辣椒

不合格

县市监局

山水检测

5

小米椒

6

天怡百佳超市

销售

10/27

红尖椒

不合格

县市监局

山水检测

7

小米椒

8

茄子

9

云天食在有味餐饮店

餐饮

10/29

辣椒

不合格

县市监局

山水检测

10

辰溪县荷洞清泉水厂

生产

10/21

燕洞山泉优质天然饮用水

亚硝酸盐、铜绿假单胞菌

不合格

省市监局

省产商品检验院

表格中简称说明:省市监局: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食检院:湖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市市监局: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药检所:怀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县市监局: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山水检测: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省产商品检验院: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现将上述10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上述食品的监督检验报告分别送达给当事人,并责令各当事人暂停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不合格食品程序,采取整改措施。并分别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的经营现场进行检查。上述10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见表2。

表2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表

序号

被抽检单位名称

食品名称

检验报告送达日期

调查及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采取的控制措施

行政处罚日期

处罚情况

1

辰溪县福满家超市北门阁店

腊鸭腿

2020年10月20日

9月18日从液化气站旁的一个加工点购进10kg,进价25.6元/kg,售价29.6元/kg,货值金额296元,获利40元。

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未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

2020年12月11日

1、没收违法所得40元;

2、罚款10960元。

2

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辰溪新城分公司

千层豆腐

2020年11月3日

9月24日从怀化佳惠总部购进5公斤,进价10.2元/公斤,销价15.8元/公斤,货值金额79元,获利28元。

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未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

2020年12月11日

1、没收违法所得28元;

2、罚款10972元。

3

思源学校

辣椒

2020年11月17日

10月28日从怀化市佳惠农产品市场蔬菜C区C4-5号档口购进321kg,进价6元/kg,至案发,已全部使用 ,获利1926元。

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未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

2020年12月16日

1、没收违法所得2088.5元;

2、罚款11000元。

4

小米椒

2020年11月17日

10月25日从怀化市佳惠农产品市场兴隆鲜蔬菜批发行购进12.5kg,进价13元/kg,至案发,已全部使用 ,获利162.5元。

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未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

5

天怡百佳超市

红尖椒

2020年11月18日

10月27日从辰州大市场购进15kg,进价8元/kg,售价11元/kg,货值165元,获利45元。

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未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

2020年12月11日

1、没收违法所得815元;

2、罚款5185元。

6

小米椒

10月27日从本地农户手中购进5kg,进价17元/kg,售价20元/kg,货值100元,获利15元。

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未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

1、没收违法所得65元;

2、罚款9935元。

7

茄子

10月27日从本县农户手中购进5kg,进价8元/kg,售价9元/kg, 货值45元,获利5元。

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未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

8

云天食在有味餐饮店

辣椒

2020年11月17日

5月18日从本县农户手中购进2.5kg,进价10元/kg,以10元/kg的价格卖给检测机构用于检测,获利0元。

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未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

2020年12月15日

罚款6000元。

9

辰溪县荷洞清泉水厂

燕洞山泉优质天然饮用水

2020年11月9日

10月18日共生产200桶,货值金额800元,获利200元,至案发已全部销售。责令企业分析原因并改正。

查阅生产记录,分析原因,发出召回通告,履行召回义务。并认真组织整改,将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2020年12月28日

1、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2、罚款9800元。

10

张苔寸

腊鸭腿

——

自2020年9月开始从事加工,无证生产加工货值2592元,获利530元。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发出召回通告,停止生产加工行为。

2021年1月8日

1、没有违法所得530元;2、罚款1000元;3、责令停止生产加工违法活动。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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