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辰溪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1-05-27 15:52 信息来源:辰溪新闻网

中共辰溪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温馨提示:

为了您的健康,请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呈高位态势,国内疫情呈零星散发状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严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疫情最有效的手段。为了您的健康,我们温馨提示:

一、辰溪县目前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有两种,分别是灭活疫苗(2剂次)、重组亚单位新冠病毒疫苗(3剂次),上述疫苗安全有效。

二、年满18周岁及以上人群均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灭活疫苗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重组亚单位新冠病毒疫苗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

对2剂或3剂程序的疫苗,未按程序完成接种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三、非辰溪籍和外籍人员均可以在辰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辰溪籍、非辰溪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接种疫苗;在外地已接种但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程序的,凭本人身份证和接种凭证,可在辰溪境内各接种点完成相应剂次接种。外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向卫生健康部门预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四、有下列情形的不能或者缓种新冠病毒疫苗:

1.对疫苗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五、当前国家、省、市、县针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群没有制定采取限制性措施的政策。但是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您的健康,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公民,按照单位和村(社区)的要求,尽早有序安排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附辰溪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

                                                                             中共辰溪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

                                                                         辰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