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辰溪县实验教学信息化管理平台的通知(辰教通〔2021〕15号)

发布时间:2021-04-28 15:40 信息来源:辰溪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校、督学责任区:

辰溪县实验教学信息化管理平台是以教育装备资产管理为基础,以实验教学应用为核心,以教育装备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为手段,实现实验教学的电子化、流程化、可控化管理的应用平台。为提高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教学实验开出率,进一步规范使用辰溪县实验教学信息化管理平台,顺利完成《县域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信息化研究》课题结题,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成立全县实验教学管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理波

副组长:罗宽早、李自长、谭治军、熊伟

成  员:周录杰、戴安韬、谭世德、胡世钰、陈文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电教仪器站,由谭世德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伍尚元、谢伯德、胡绍雄、陈华、舒孝和、曾洁玉、彭胜文、唐丁喜、唐运团、张玉兴、张庆。

2.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副校长、总务主任、教导主任、任课教师和仪器管理员为成员的实验教学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

3. 实验教学信息化管理平台是教师落实课程教材改革理念,融合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活动的电子化平台,包括装备系统、资源库系统、实验室系统、图书系统等四个系统。是我县中小学校探索教育装备数字化、智慧化管理规律,形成学校精细化、实操化、互动化的实验教学管理模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学校实验教学成绩,推进全县实验教学管理信息化进程,夯实我县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基础。

二、明确目标任务

1. 目标:每个学校及教师的分组实验和演示实验完成率均达100%;在平台上能即时查询到每个学校、老师、班级的实验开出率;能查询到每个学校的仪器装备总资产、图书装备和教师的任课情况及仪器借还登记情况等;总课题及各子课题结题。

2. 任务:每个学校必须完成学校平台的装备系统、资源库系统、实验室系统、图书系统的建库和数据采集工作,做到真实准确;每个学校必须保证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科学等学科的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及学校实验完成率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

三、落实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21.03-2021.08

明确实验教学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构成及操作流程。实验教学信息化管理平台由装备管理系统、图书管理系统、实验教学管理系统、资源管理系统等四部分组成。操作流程说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可点击下载查看。

1. 装备管理系统

管理员必须明确扫码入库操作流程。按照操作流程先分科建立相应的库、柜,然后组织教师将打印好的条形码,按照“一物一码”的管理模式进行粘贴,并完成扫码入库,做到实物与平台管理一致,实现装备管理电子化。

管理员必须明确仪器借出归还流程。按操作流程执行仪器借出、归还登记,系统自动生成借还登记表。

2. 实验教学管理系统

管理员及教导主任必须明确操作流程。首先要维护好教师、班级、学期、任课情况和教学项目等基础信息,确保基础信息真实准确。

管理员及教导主任要及时核查平台的数据是否完整准确无误。上传的视频是否统计准确,当前学期是否自动生成理化生教师的课程表,是否能查询到每个教师每个班级的实验完成率。

管理员、教导主任及理化生科学教师要熟悉视频上传流程。平台支持平板电脑和手机上传视频,在上实验课时,教师只需在平板电脑或手机上选择学科、实验项目、年级、班级等信息,智能终端自动启动视频摄录,并将视频上传到平台。平板和手机上传路径为:http://183.215.163.103:8018/syszhglxt_hhcx

实时关注实验完成率动态信息发布。校长、副校长及管理人员要及时关注本校教师的实验完成情况,督促教师按时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平台将实时自动统计学校及教师的学期或学年的实验完成率,并发布在平台首页。

3. 资源库系统

教师可在【我的资源库】、【我的网盘】上传文档及音视频资料,【公共资源库】里可以查看其他教师分享的数据资源,【莱博士】提供了优质的中小学物理、化学、生物和科学实验教学设计及视频资源,可供全县教师参考使用。

第二阶段2021.09-2021.12

1. 发现典型,以点带面推广学校经验,完善平台建设。

2. 全县学校管理平台必须达到常态运行的状态,全面核查落实装备系统、资源库系统、实验室系统、图书系统的数据资料上传情况。

3. 围绕平台常态运行,制订相关管理制度。

四、工作纪律要求

1. 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及奖惩制度,将实验完成率与绩效挂钩。合理安排实验室开放时间,确保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学科及教师的分组和演示实验完成率均达100%。

2. 学校要责任到人,教导主任、仪器管理员、任课教师要熟练掌握每个系统的操作流程和视频上传流程,及时加入企业微信群相互学习交流。

3. 学校要及时完成并核查各项统计数据,确保学校及每个教师完成实验教学工作的数据信息准确无误。

4. 学校要对管理人员、理化生科学任课教师和仪器管理员的工作量给予客观公正的对待。

5. 教育局每年将对实验完成率高的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给予奖励,对平台使用起到模范作用的学校给予奖励,学校实验完成率将作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重要依据。

                      辰溪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