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潭湾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6 15:06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辰溪县潭湾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辰溪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窗口

 邮    编:419500

 联系电话:0745-52246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1年7月6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辰溪县潭湾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潭湾镇

建设单位

湖南辰溪建治环保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石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潭湾镇,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占地面积3021m?,建筑和构筑物面积约500m?,近期用地1000m?,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处理规模为500m?/d,本工程配套建设污水管网长约3.93km。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一体化泵站+预处理组合池(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调节池)+一体化改良型A2/O(厌氧+缺氧+好氧生化+多级沉淀+紫外消毒)+出水”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要求做到“6个100%”,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注重施工期水污染防范工作,妥善处理好固体废物,做好水土保持。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和污泥产生的恶臭气体。厂区采取绿化及构筑物加盖密闭等措施,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的“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处后排入室外污水管道,与反冲洗废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系统。项目本身为废水处理工程,厂区所有污水最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一体化泵站+预处理组合池(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调节池)+一体化改良型A2/O(厌氧+缺氧+好氧生化+多级沉淀+紫外消毒)+出水”工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B标准。

(四)加强噪声污染控制。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厂的潜污泵、便携式轴流风机等设备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

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污水厂的栅渣、沉砂、污泥、生活垃圾和废紫外灯管、废油桶及含油抹布手套。栅渣及沉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收集后用污泥罐车运输至湖南合源水务环境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污泥含水率达60%后,运至辰溪县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废紫外灯管、废油桶及含油抹布手套,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分区防渗。废水处理构筑物及污泥间所在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厂区地面、值班室、监测室和设备间设为简单防渗区,主要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措施。

(七)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后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所有设施的正常运行。在污水处理厂区周围边界进行绿化,恢复部分植被;道路及其他地面硬化,消除因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绿化植物兼顾较强的除臭、减噪功能,以使该项目运营对厂区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八)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编制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