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湾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11:15 信息来源:辰溪县潭湾镇

潭湾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潭湾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负责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辰溪县潭湾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通过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辰溪县潭湾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45-521452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2023年度主动公开的17条政府信息。其中机构信息3条,文件通知信息2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2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重大民生信息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收到0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实际,明确分管领导、公开负责人、依申请公开负责人,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工作进行规范,做到有序落实,确保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悬挂横幅、村级广播等方式进行公开和宣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镇党委、政府采取季度听取汇报,安排部署,并及时对站办所的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加强信息化手段在信息管理中的运用,实行发布事前审查、事中监测和事后督查结合,补齐短板,提升质量,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潭湾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发展需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监测能力还需加强;少数事务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强;决策和会议公开形式还需丰富等。

2024年,潭湾镇将继续秉持“优质公开”理念,贯彻为民便民原则,努力用政府信息的“公开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为潭湾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开”力量。一是学习优秀做法。学习兄弟乡镇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优秀经验做法,以运用促提升,以标准促质效,最大化发挥出标准化试点成果在政务公开方面的显政作用。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和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走好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二是优化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标识有效性或者有效期管理。加强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更新及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三是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积极开展视频解读、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多形式多维度解读,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切实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鼓励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