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防控发〔2020〕1号暂停银行等营业网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1 16:08 信息来源:辰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辰防控发20201

     

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直各单位:

目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据权威专家分析判断,2月8日前将会是疫情集中爆发阶段。为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月1日起,暂停县政务中心业务大厅(县政府办负责落实)、人口和出入境服务大厅(县公安局负责落实)、电力缴费服务窗口(辰溪电力公司负责落实)、水费缴纳窗口(县住建局负责落实)和银行(自动取款点除外,中国人民银行辰溪支行负责落实)、邮政寄收件业务(含快递营业网点,由县邮政局负责落实)、税务服务大厅(县税务局负责落实)、通讯缴费点(由县工信局负责落实)、有线电视缴费大厅(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落实)、信访服务大厅(县信访局)等社会公共窗口服务。恢复时间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各暂停社会公共服务窗口要加大网上办理服务力度,及时解决群众的服务需求。

二、加强春节收假后上班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2月3日正式上班。县直各单位按现有上班模式执行,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重点股(科)室人员上班,保证有人在岗,其他人员上班不坐班。同时,要加强不坐班人员的管理,非工作需要不得离开县城,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活动,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随叫随到。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工作人员上班作风督查,对交通卡点发现非工作需要离开县城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按时上班,加强作风管理,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17日。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县教育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布。开学之前,各类学校(包括培训机构)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集体活动和培训活动。

中共辰溪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