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溪乡道路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5 11:43 信息来源:辰溪县桥头溪乡

 桥头溪乡道路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乡党委政府决定,2023年9月至12月开展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整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农村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

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深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党政加强领导、部门联合共治、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使全乡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明显改观,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坚决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二、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10日前,完成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集中宣传等工作,坚持宣传开路,迅速掀起舆论声势,营造整治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11月30日前,全乡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全力以赴治顽疾、控风险、保安全。全面开展源头清理、路面管控、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通过开展主题活动、联合执法、案件办理、检查考核、经验推广、跟踪报道、新闻发布等各种方式,系统深入组织推进,始终保持整治合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5日前,对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整治任务

(一)严厉整治风险路段

1.近年来容易发生翻坠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必须安装安全可靠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路侧护栏、警示标志与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长陡下坡风险路段,必须按国省规范和技术标准设置护栏。

2.集中整治县、乡道路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落实“五小工程”建设(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警示标识)。

3.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与流动相结合,违法车辆信息一律录入道交安系统。

4.严格落实超限超载现场执法,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物单位法律责任。

(二)严厉整治重点车辆

5.严格落实低速三、四轮电动车销售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无证照车辆。

6.严厉打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替检、未实车检验或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7.严厉查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大吨小标”、“大罐小标”以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以上车辆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启动深度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8.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的指导意见》加速淘汰变型拖拉机;规范开展变型拖拉机强制报废和号牌注销工作;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

(三)严厉整治重点违法

9.严厉打击农用车违规上路、违规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三轮车非法载人等违法驾驶行为;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10.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两客一危”、校车和12吨以上货运车辆违规运行行为。

11.集中整治集镇马路市场交通环境秩序。对前期马路市场整治不到位、占道经营反弹的现象进行集中整治,规范车辆停放,引导农村摊贩入市交易,进一步根治马路市场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成立以乡长龚中文为组长,朱代友为副组长,办公室、应急、派出所、财政、各村书记为成员的道路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各村、乡直各部门按照“思想不松、队伍不散、机制不变、重点聚焦”的工作要求,对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整治标准和整治措施。保持现有机构和工作机制不变,健全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两个平台,充实人员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统筹调度、指导跟进。强化“两站两员”建设,发挥村辅警管交通作用。

(二)强化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管理责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科技支撑。破除部门间信息壁垒,深化“道交安”、治超信息平台、校车动态监管平台等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整合共享“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各类信息资源,切实提升宏观决策、监测分析和精准打击能力。

(四)强化社会协同。深化协同共治,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排查、联合治理、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全面实行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对顽瘴痼疾实施有奖举报,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整治格局。

(五)强化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交通安全警示“五大曝光”行动,每月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典型事故案例及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乡通报,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人员、重点车辆警示教育。持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营造家喻户晓的浓厚氛围,提升集中整治的社会辐射面和群众参与度。

(六)强化考核督办。进一步加强整治工作考核督办,定期开展实地巡查,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提醒、约谈、通报。对年内农村道路辖区内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村,实施挂牌督办,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对年内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的村,实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