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家美妇齐动员·共建共享新桥头溪”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1-14 11:11 信息来源:辰溪县桥头溪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两个独特作用”,引领组织全县广大妇女及家庭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助推现代化新辰溪建设,根据辰溪县妇联、辰溪县农业农村局、辰溪县乡村振兴局、辰溪县文明办《关于印发<“美家美妇齐动员·共建共享新辰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题

美家美妇齐动员·共建共享新桥头溪

二、行动目标

以提升城乡人居生活环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动引领妇女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集中整治生活环境、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主动践行文明新风,以女性的文明进步带动家庭的文明进步、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城乡人居生活环境的改造提升。要通过开展工作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妇联组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广大妇女投身发展意识更加坚定、城乡人居生活环境更加美丽。

三、主要内容

(一)美家美妇知识普及行动。1.组建由乡、村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乡村医生等组成“美家美妇讲师团”,通过系统的知识普及,提升广大妇女美化人居环境美化个人形象的意识和能力水平。

2.举办“美家美妇大讲堂”活动。利用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定期举办讲习班,向广大妇女和家庭传授卫生清洁、绿色生态、科学文明的理念和知识,帮助妇女革除生活陋习,改善个人形象和家居环境,使美家美妇知识入脑、入心、入家庭,通过规范教育,使广大妇女实用知识和技能得到提升。

(二)美家美妇庭院清洁行动。

1.实施“家庭清洁行动”集中整治活动。围绕“扫干净、摆整齐、有精神”的要求,组织实施“家庭清洁行动”,动员广大家庭彻底清扫庭院内外,清除各类垃圾及废弃物,整理物品,做到“六净八不”(衣物净、居室净、厨房净、厕所净、禽舍净、院落净,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排,粪土不乱堆,柴草不乱摆,工具不乱丢,禽畜不乱养,棚舍不乱搭,杆线不乱拉),引导广大妇女更新观念,强化清洁意识,养成清洁卫生的习惯。

2.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对部分老、弱、病、残的特殊家庭,自身无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或者在开展整治行动中因客观原因而留有无力解决的卫生“死角”的,各妇联干部要依托“妇女之家”,积极组织巾帼志愿者深入其家中,开展“巾帼大清爽”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实现清洁居住环境的目标。

3.开展达标评选活动。针对开展的庭院清洁行动,定期开展环境卫生达标评比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美家美妇垃圾分类行动。以“美家美妇新时尚 垃圾分类巾帼行”为主题,引领全乡广大妇女及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使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家庭新时尚。

1.广泛宣传发动。以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大力倡扬生活垃圾分类、低碳生活等现代生活理念,强化教育引导和实践养成,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2.培育先进典型。开展“最美庭院”“最美清洁户”评选活动,培育、推出一批认真践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先进家庭。结合各地实际,通过晒、议、讲、展、秀等多种方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效应,带动更多妇女、家庭积极参与。

3.强化分类指导。发动各级“最美家庭”、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等作为家庭垃圾分类的“宣传员”“指导员”“监督员”,进村组、进楼栋、入家庭、帮邻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经验分享,推动居民养成习惯,形成自觉。

(四)美家美妇新风培树行动。唱响新时代家庭主旋律,引导广大妇女建设好家庭、传承好家教、弘扬好家风,以实际行动为推动形成文明和谐社会新风贡献力量。

1.践行家庭美德。广泛宣传并引领广大妇女主动践行“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通过播发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传播家庭美德知识,使家庭美德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家庭美德成为每个家庭成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2.深化家庭创建。开展“美家美妇示范户”等评选活动,引导全乡广大家庭弘扬优良传统,推进移风易俗,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3.优化家教家风。组织家庭教育优秀讲师、家庭教育志愿者,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开展家庭教育宣讲活动,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家长上好孩子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扬家风”主题活动,引导和帮助广大家庭传承好家风好家训。

四、实施步骤

1、村级评议。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小组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村“两委”按照附件1进行审核,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候选人,然后通过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乡级审核。评选对象认真填写附件2,再由包村领导干部、村干部对材料内容进行详细审核,并将选举结果统一交至乡宣传办,宣传办严格审核后将审核结果统一反馈至各村。

3、按期公示。由各村对评选并审核后的“美家美妇示范户”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

4、统一表彰,对评选出的“美家美妇示范户”和其他典型人物一并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强化保障。美家美妇行动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各村要高度重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示范带动。要坚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发挥好广大妇女和家庭在行动中的主体作用,各村要对照美家美妇四大行动的具体要求,每年评选一批“美家美妇示范户”,并对评选出的示范户给予一定奖励,通过培育典型、选树典型、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效果。

3.加强督导。乡、村两级要按照分片包干原则,加大督导力度,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8日前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