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桥头溪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14:24 信息来源:辰溪县桥头溪乡

桥政发20207

桥头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桥头溪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直相关单位:

桥头溪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桥头溪乡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4日







桥头溪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湘潭县“9·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浏阳市“12·4”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为重点,兼顾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坚决不果断不彻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坚决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确保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综合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不够、领会不深,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政治责任、政治任务来看待;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对安全生产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存在思想麻痹、畏难思想、侥幸心理和推诿思想,在抓落实上功夫不够、差距很大

2.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部分党政领导政绩观存在偏差,没有底线思维,没有红线意识,没有做到安全至上。招商引资、规划建设没有把安全摆上重要位置,安全把关不严

3.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机制不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对自己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清楚、不落实;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对新形势新任务准备不足,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上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4.隐患排查整治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搞形式、走过场。要么视不见,要么见而不治,要么治而无果,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整治不到位、不彻底,没有扭住不放,没有形成闭环。

5.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未正确处理好放管服的关系,放而不管,管而不严。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有的只检查不执法,有的虽执法不处罚,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

1.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2.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场所安全监管不力;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自动控制系统和防火隔爆及应急处置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整改不力;

3.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液化气体、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4.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5.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隐患问题。重点整治危运车辆疲劳驾驶;车辆年审不合格或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没有悬挂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标志标牌;随车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配备不完善、随车的车辆监控和通信设备运行不正常;以及自身相关资质证件、没有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车辆超载超限运输;运输线路、时间、速度等不符合要求;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等问题。

(三)烟花爆竹行业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经营单位超量储存、违规储存、非法储存,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在零售场所使用明火;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烟花爆竹零售企业“三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以及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

(四)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1.消防方面。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学校、医院、养老机构、饭店、施工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租房、、农村团寨、民宿宾馆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不安全取暖、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2.道路交通方面。结合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重点整治客危车辆隐患较大、超限超载屡禁不止、非法营运现象突出、风险路段问题较多、非法车辆管控薄弱、非法驾驶行为普遍等顽瘴痼疾,尤其是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非法运营,非法生产、销售、改(拼)装机动车,变型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无牌无证违法上路,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渣土车野蛮驾驶,校车乘车学生不系安全带、超员,临水临崖、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突出等。

3.马路市场方面。重点整治乡道及农村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堵塞交通、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马路市场,以及在公路两边占用主次干道,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的马路市场。强制取缔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强制搬迁位道、道等主干道路的马路市场;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马路市场,建立临时交通管制机制,在赶集时段对该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

4.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水利工程以及高速公路建设、市政工程建设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5.燃气方面。重点整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用气辅助设备设施和安全防护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6.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宾馆、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

7.工贸方面。以建材企业为重点,整治建材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以食品加工企业为重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未建立、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未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告知、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未开展技能及应急处置培训教育、未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品等问题。

8.其他方面。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民爆物品、电力、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新技术、新业态,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工作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为期四个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9125日至1230日)

乡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动员部署,各乡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操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逐级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和各类企业,并将集中整治方案于20191231日前报乡人民政府

第二阶段:集中开展隐患整治阶段(202014日至2020320日)

乡直各单位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治。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提请县级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集中整治期间,乡直各单位按要求向乡人民政府报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表(见附件)。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巩固阶段(2020220日至20203月底)乡直各单位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乡直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乡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领域和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集中力量推进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协调督促。要突出重点,紧盯关键,直击要害,狠下功夫抓落实,善出实招解难题。要在主流媒体、各类平台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着力推进标本兼治。坚持精准治理,强化治标,继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防范事故发生;坚持系统治理,强化治本,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四要素(人、物、制度和时空环境)建设,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把四要素一单四制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强化全要素、全过程安全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

(四)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抗拒监管执法或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动真碰硬,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强化督导严肃问责。乡人民政府、乡纪委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导,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督查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以及因上述原因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工作组对本辖区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并将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督查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