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坪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03 11:48 信息来源:辰溪县安坪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和部署安排,深刻汲取黄溪口“6.8”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扭转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得到有效的“减量控大”,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2021年6月21日至7月30日结束,共40天。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包括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为建党10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大局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谢争任组长,副镇长张继文任副组长,安坪镇派出所、应急办、交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城管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主任黄志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四、整治措施

(一)坚决采取断然措施整治“三无”机动车辆

各村(居)、相关单位要认真细致的摸排辖区内“三无”及报废或拼装改装机动车辆(三无: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机动车无行驶证及牌照、机动车无保险),并将摸排情况及时报送镇应急办,积极配合县职能部门依法对“三无”等非法机动车辆打击处理,该查扣的坚决查扣、该报废的坚决报废、该收缴的坚决收缴,通过强有力的整治措施彻底消除非法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安全隐患。

(二)坚决采取断然措施整治重点车辆

1.严厉查处重点车辆违法。镇应急、交通、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积极配合县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继续强化路面管控,严厉查处“两客一危一校”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超时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2.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重点打击农村面包车非法营运,组织“两站两员”对非法营运面包车辆进行一次摸排,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对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农村赶集载客的,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3.深入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要组织“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等力量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面摸排,澄清底数。准确掌握车辆数量、上牌、检验、保险及驾驶人驾驶资质等情况,逐车逐人建立信息台账。要依法严查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私自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坚决采取断然措施整治“马路市场”

继续深入开展“马路市场”工作。针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问题反弹严重,赶集日值守工作松懈滑坡,各部门必须久久为功,严防死守,持续开展常态化的整治,日常管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四)坚决采取断然措施整治道路安全隐患

各村(居)、相关单位要对辖区道路、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临水临崖,防护设施、标志标线缺失损坏等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做好安全警示措施,列出清单汇总到上级部门。

(六)坚决采取断然措施深化交通安全大宣传

各村(居)、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六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深入企业、集市、学校、车站、社区、运输企业等场所,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增强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村(居)、相关单位务必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清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居)、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公安、交警、交通、农业(农机)等部门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出的问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作出处理。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营造整治氛围

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集中整治的必要性,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安坪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