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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谢争
    • 电话0745-5622338
    • 机构地址辰溪县安坪镇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安坪镇单位简介

    安坪镇位于辰溪县西南部,东连火马冲镇、小龙门乡,南邻龙泉岩乡,西接麻阳县,北与潭湾镇相连,是我县最大的农村城镇之一,也是我县粮食主产区和畜牧养殖大镇。全镇总面积76.8平方公里,粮田19000余亩,旱地11500余亩,林地45000余亩,全镇下辖16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共256个村民小组,3个居民小组,全镇共设7个党总支,26个党支部,共有党员986名,总人口40000余人,人均纯收入4000元,距辰溪县城30公里。

  • 石绍满

    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重点联系乡村振兴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联系桐榆林村。

  • 谢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重点联系集镇开发、集镇建设、供销综合便民体系改革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承担领导责任,联系蒋家坪村、红敏村村。

  • 江繁

    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工作分工

    协助书记处理镇党委日常工作,主持政协全面工作,主抓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协税、项目审批、供销社、疫情防控、财贸、政协、统战宗教、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联系安坪村、安坪居委会。

  • 易兴芳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人居环境、工会、美丽乡村、后勤、信访维稳、文明创建、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联系曾渔村、九岩坪村。

  • 郑铮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监察、督查、营商环境、办公室、绩效考核、作风建设、档案管理、为民办实事、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联系东冲湾村。

  • 刘玉萍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工作分工

    分管党建、集体经济、人事、科协、团委、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联系王家洲村。

  • 金敏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工作分工

    分管宣传、关工委、疫情防控、妇联、意识形态、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文化、教育、卫计、文明创建、统计、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联系石马湾村。

  • 赵昀堃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工作分工

    分管政法、武装、禁毒、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安全生产、应急、交通等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承担领导责任,联系辛木湾、猫儿溪村。

  • 肖永芳

    党委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

    分管医保社保一体化、民政、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联系鸡鸣溪村、深冲湾村。

  • 张剑锋

    副镇长

    工作分工

    分管农业农村、库区移民、林业、水利、产业发展、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联系迎垅村、蛮田垅村。

  • 邓香国

    副镇长

    工作分工

    分管国土规划、行政执法、两违、危房改造、环保、自然资源、招商引资、城管、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联系翁鸡坪村。

    安坪镇机构设置及职能

    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郑晨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办公地址:安坪镇政府办公楼一楼

    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理论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助手作用、提供信息作用、协调组织作用,为党委、政府献计献策;

    (3)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办法,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承办、催办、传阅、清退、立卷归档等工作;

    (4)做好各种宣传报道工作。保守秘密,认真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安排,负责记录、整理和保存各种会议资料;

    (5)协调领导与领导、领导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信息;

    (6)认真做好考勤、车辆、食堂等后勤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室

    负责人:郑铮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办公地址:安坪镇政府办公楼二楼

    职责:

    (1)监督检查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镇党委、政府各种规章制度的情况;

    (2)协助镇党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受理基层党支部、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

    (4)调查处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

    (5)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7)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8)承办好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财政所

    负责人:刘晓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办公地址:安坪镇政府办公楼三楼

    职责:

    (1)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

    (2)负责支农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使用;

    (3)管理监督政府预算单位收支;

    (4)负责涉农资金的发放;

    (5)负责村级财务管理;

    (6)负责农村低保资金的发放和新型农村医疗资金的收取和管理;

    (7)参与和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

    司法所

    负责人:蔡武林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办公地址:安坪镇政府办公楼一楼

    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2)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3)代表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4)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6)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7)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负责人:罗晓斌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办公地址:安坪镇政府办公楼一楼

    职责:

    (1)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与行政执法、流动人口管理和村级计生督导检查等工作。

    (2)负责人口、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

    (3)负责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4)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服务站

    负责人:范国兵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办公地址:安坪镇政府办公楼一楼

    职责:

    (1)负责镇村建设规划的监督管理,负责镇村建设规划及镇村绿化、环卫、环保、镇容村貌等工作。

    (2)负责镇村道路建设规划,管理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或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筑,改善全镇发展条件。

    (3)负责土地和矿产资源监测、调查统计、执法监督;受理辖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请,协助做好国家建设需要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和镇村公共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和报批工作;承办土地登记、发证初查初审工作;落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管理,实施耕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

    (4)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林业服务站

    负责人:沈召东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办公地址:安坪镇政府办公楼二楼

    职责:

    (1)负责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负责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3)负责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4)负责林政资源管理和森林“三防”工作(防火、防病虫、防乱砍滥伐)。

    (5)负责管理公益林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6)协助上级林业部门做好林木采伐区的调查设计和监督作业、造林规划设计和验收工作。

    (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办:

    负责人:龚翔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办公地址:安坪镇政府办公楼二楼

    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2)实施本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全镇各村、社区的社会救济救灾工作和五保供养工作;

    (4)落实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5)开展慈善捐助活动;

    (6)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居)民自治活动,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努力推进社区建设,负责社区民间组织的备案和管理;

    (7) 负责双拥优抚工作,负责安置对象的服务,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8)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9)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街道、村行政区划和地名、界线管理的相关工作;

    (10)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11) 负责民政信访接待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综治维稳服务站

    负责人:田希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办公地址:安坪镇政府办公楼一楼

    主要职责

    (1)开展安坪镇禁毒工作;

    (2)开展人民群众来访接访工作;

    (3)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政治秩序稳定工作;

    (4)开展反邪教工作;

    (5)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工作;

    (6)开展禁赌工作。

    经管站

    负责人:刘小宁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地址:安坪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工作职责

    (1)指导村级财务管理;

    (2)负责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审计;

    (3)监督管理村集体资金;

    (4)监督管理农民负担;

    (5)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劳动保障站

    负责人:张少铁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地址:安坪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工作职责

    (1)向辖区内各类人员、用人单位宣传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具体业务咨询服务;

    (2)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情况调查统计、动态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各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建立台账并录入电脑,及时向县劳动保障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3)协助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协助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帮助乡镇所属引办、挂靠企业做好招工工作,努力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

    (4)掌握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动员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协助做好参保登记、信息核对、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服务工作。

    应急办

    负责人:向淞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地址:安坪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和监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情况;

    (2)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的贯彻执行,拟定本地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3)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档案;

    (4)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畜牧站

    负责人:艾建涛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地址:安坪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生产的法律、法规;

    (2)负责辖区内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及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工作的开展;

    (3)负责实施辖区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

    (4)指导、督促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

    农技站

    负责人:彭国华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地址:安坪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工作职责

    (1)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

    (2)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

    (3)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4)指导下级农业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水利站

    负责人:杨世国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地址:安坪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工作职责

    (1)指导全镇水利工作,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做好安全饮水服务工作;

    (2)承担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汛抗旱的具体措施;

    (3)制定全镇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水资源保护、防洪、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

    (4)监督全镇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武装部

    负责人:谢明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地址:安坪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工作职责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民兵干部的管理;

    (2)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搞好民兵预备役的登记和国防动员潜力调查;

    (3)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抓好全民国防教育;

    (4)搞好平时的兵员征集工作,协助民政和有关部门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

    党建站

    负责人:刘玉萍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地址:安坪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工作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全镇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

    (2)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检查、考核方案的拟定;

    (3)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培训的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

    (4)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培训、本镇发展党员规划的落实;

    (5)负责机关、站所及学校党组织建设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党务系统资料的录入、维护、更新等工作。

    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人:陈宏兵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地址:安坪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重点开展“十抓十好”工作;

    (2)负责本镇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管理,实行一乡镇一队、行政村一队,保障乡镇、行政村全覆盖,定期召集各工作队队长交流研究工作;

    (3)参与本镇驻村工作考核,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均由所在市县党委组织部和农业农村、扶贫等部门及乡镇党委共同组织,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工作队队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环卫整治办

    负责人:陈传富

    办公电话:0745—5622338

    办公地址:安坪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8:30—16: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6:30。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令,执行和遵守上级机关的各项决定和规章制度;

    (2)管理好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以及督促各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