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罗子山瑶族乡2023年集中清理整治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14:50 信息来源:辰溪县罗子山瑶族乡

各村、乡直各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现将《罗子山瑶族乡2023年集中清理整治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罗子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5日

罗子山瑶族乡2023年集中清理整治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治理体系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维护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基金支付风险,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基金的违法行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整治目标

以提升上报数据质量为方向,以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台账为基础,以堵塞监管漏洞为重点,以纠错定责追缴为目标,通过集中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基金监管过程管理,有效防控和化解基金支付风险,维护基金安全。

二、清理整治范围

全乡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且领取相应待遇的人员。

三、清理整治内容

1.死亡后因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多领取待遇;

2.在服刑期间因未及时申报刑罚状况多领取待遇;

3.系统已暂停或封存人员死亡冒领待遇;

4.跨地区、多险种重复领取待遇。

四、清理整治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9月5日-9月15日)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清理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定于9月6日召开全乡专项清理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实现领取养老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全覆盖、任务全知晓、压力全传导。

(二)核查确认阶段(2023年9月16日-10月15日)

各村(居)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排查本村(居)党员干部、村社干部在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中存在的贪腐、“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认真梳理导致养老保险待遇被违规领取的根源,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时限。各村根据下发的疑点数据人员表册,组织乡、村(社区)干部逐户逐人上门走访,核实疑点数据人员生存状态、死亡时间、刑期、重复领取待遇等相关情况,据实规范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人员核查明细表”(附件1),整理好相关佐证资料(一人一档),由复核人、村(社区)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15日前将最终确认结果的纸质表册、电子表格一并上报至乡社保办公室。

(三)追缴整改阶段(2023年10月16日-10月31日)

对确认为违规领取待遇的人员,根据县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下达限期追缴通知书和整改清单反馈至各村,各村根据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坚持定人、定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建立好问题整改台账,10月31日前将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报告(纸质签字盖章和电子档)一并报送乡社保办公室。各村(居)对养老金追缴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违规领取养老金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梳理汇总问题,建立死亡人员、服刑人员及时上报机制、信息共享制度、责任追查机制等制度,织牢制度笼子。

五、明确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罗子山瑶族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社保办公室(乡便民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召开党委会、行政专题会,将全乡违规领取养老金追缴作为当前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乡社保办公室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及重点安排。

(二)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渠道和措施,通过在人员集中的地方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在微信群、QQ工作群、村组干部会、院坝会等方式,广泛宣传追缴违规领取养老金的政策。公开举报电话(乡纪委0745-5531007),设置意见箱(便民服务中心大门),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形成上下齐动、同频共振的工作氛围。

(三)落实包联责任。为将违规领取养老金追缴工作落实落地,建立完善包联机制,各村(居)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辖区内违规领取养老金的追缴工作;乡党委政府片区负责督导,加大对包联村(居)追缴工作的督导力度;驻村工作组积极指导村委开展追缴工作。

(四)严肃追责问责。由乡纪委负责,抽调人员组成核查组,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通过督查组反馈、群众举报等方式对涉嫌参与违规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进行认真核实。凡是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导致问题线索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对在集中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社保基金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