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辰府行复〔2024〕3号决定书公开
发布时间:2024-04-01 16:09 信息来源:辰溪县司法局
辰溪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辰府行复〔2024〕3号
申请人:辰溪县xx宾馆。
地址:湖南省辰溪县娱乐老虎机xxx。
法定代表人:徐x英。
被申请人:辰溪县公安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223006654558N.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娱乐老虎机育才路行政次中心。法定代表人:何翠民,局长。
委托代理人:李达,辰溪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代理权限:全权代理。
委托代理人:米勋,辰溪县公安局先锋派出所副所长。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辰公(先)决字〔2024〕第00xx号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本府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向本复议机构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本府认为: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准予撤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府决定:
本行政复议终止。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