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辰溪县民政局党组关于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9:52 信息来源:辰溪县民政局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上的讲话精神,着力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党的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抓党建强引领。我局始终将党建工作放在首位,以争创县级“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抓手,以争创省级“五化民政”和县级“清廉机关”为载体,突出党建引领推进各项工作提质进位。局关工委被授予全市“五好关工委”、局老干党支部被评为全市“示范党支部”。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优化领导分工,将殡葬事务中心等二级机构意识形态纳入年度考核;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了2次意识形态集中学习,挤出资金近万元在局机关大院新建三幅高标准的宣传窗,进一步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全年未发生网上网下风险舆情。三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了《辰溪县民政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局党组进行了4次专题研讨,支部进行了4次培训8次集中学习,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百余篇,在县以上媒体发布各类报道15篇;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到所联系的村、社区授专题党课4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22个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分片集中收看了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实况,同时与参会党员集体过了政治生日。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点亮微心愿.党群圆梦行”公益慈善捐款活动,全局共53名党员干部捐款5950元。其中,13名党员每人长期结队一名困难学子;局机关支部为6名孤儿争取助学金1万元/人,为25名困难学子对接慈善助学金2000元/人,机关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2.基本民生保障达到新水平。一是持续开展农村低保清理认定“回头看”工作,全年共排查5880户,新纳入低保424户801人,特困173人;停发541户1021人,特困供养126人,实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二是提升城乡社会救助水平。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县共有农村低保5009户、9884人,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49.11元;城市低保2741户,3742人,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75.47元,均达到市标准、超过省标准。三是深入开展“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坚持党建引领,探索创新社会救助新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和社会救助深度融合,为困难群众解决急难、办实事,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和载体,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由困难群众上门求助变党员干部主动排查,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目前,试点工作成效显著,被湖南日报、学习强国等平台推荐学习。四是大力开展慈善事业。实施贫困大学新生实施专项救助,对全县20名贫困大学生共发放慈善助学金4万元;保送9名贫困初中生到扬州励志班学习。积极发动慈善募捐活动,腾讯99公益日和爱心企业累计捐款114万元,全部用于助学助教帮困,进一步发挥了慈善事业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作用。

3.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一是规范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定了《辰溪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套转社区工作人员19人,参照执行31人。二是完善修订村规民约。联合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制审核的指导意见》,从制定程序、亮点打造、文本内容、备案环节对全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出进一步规范。全县“两约”修订率、备案率分别达到100%。三是组织“三项清单”培训,要求各乡镇对各村(社区)进行培训,将“三项清单”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乡村振兴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并对各乡镇落实“三项清单”的情况进行了考核评分。四是积极探索创新。探索了以“党建+社区”、“红色物业”机制为主的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经评估验收被省民政厅评为“优秀”案例。探索了“三个坚持”引领推进转型社区融合发展案例,我局代表湖南省参加全国国企生活区单位制向社区制转型观摩推进会并作典型发言。五是发挥社工队伍作用。组织全县28名社工集中培训11场次,开展个案服务120次,打造四点半学校、小蝌蚪成长营等特色服务项目25个,服务时长累计近5万小时,链接辰溪县慈善志愿者协会等12个社会组织,发动近千名志愿者助力乡村振兴。

4.基本社会服务实现新发展。一是残疾人“两补”提标足额发放。将残疾人两项补贴由65元每人每月提高到70元,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7974人次,金额336.758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3565人,金额515.518万元。二是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对收容的精神障碍人员通过寻亲网、公安大数据人脸识别、采集DNA辨别身份,目前已为3名精神障碍流浪人员圆了回家梦。全年累计救助300多人次,发放物资购买车票近6万多元;开展了“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共现场救助51人次,定点医院留治6人。三是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改革。出台《辰溪县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及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启动禁葬区和禁设灵堂区调整工作。县生态陵园(殡仪馆一期工程)已完成征地拆迁及三通一平,主体建筑正在全面施工,累计完成投资近5500万元。

6.社会养老迈出新步伐。一是落实养老机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各养老机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制定了《辰溪县民政局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局党组适时开展安全消防督查,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本年我县养老领域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二是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福利中心纳入重点民生考核项目,全面完成125张养老床位(护理床位100张)的建设任务。并且对潭湾养老中心进行提质改造,做到年底入住。三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鼓励引导有资格的社会企业兴办社区嵌入式连锁型小微养老机构和具备照护功能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全面开展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三项工作。推进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发展,在优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入住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为农村留守、失能等有机构养老需求的老人提供低偿服务。四是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健全基层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落实村妇女儿童主任待遇。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保障能力,强化监护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主体责任,开展受委托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落实定期走访和重点巡查机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为其提供关爱服务。

7.社会组织管理得到新加强。一是严控婚登办证准确率。截至2021年11月29日共办理结婚登记2012对,离婚登记703对,补发结婚登记715对,补发离婚登记150本,补办结婚证3对,登记合格率100%,保证质量地完成了辖区的婚姻登记工作。二是严保福彩销售前列。我县福彩正常运行站点数33家,截至目前,全县销售2164万元,其中电脑票1795,即开票369万元,销售额排名全市第二,福彩中心负责人舒策被授予全省福彩“走在前列潮人团”荣誉称号。三是严把社会组织登记关。我县有登记社会组织148家(团体86家民、办非企业62家),备案社会组织190家。新登记社会组织11家,变更登记社会组织4家,注销登记社会组织1家,撤销社会组织14家。坚持社会组织“三审一检”,依据省厅规定我局娱乐老虎机应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136家,注销登记9家,实检113家,参检社会组织合格率86.3%。继续发动13家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捐款捐物、代销代购达20余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党建工作有短板。一是指导督学不够到位。对于部分党员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不足,学习效果不扎实等问题,未能跟进督促改进。二是教育传授方式较为单一,实例和情境相对比较缺乏,比较枯燥无味,感染力不强,教育效果打折扣。三是日常监督未形成常态化。对个别部门、个别干部职工一些工作未能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对党员的监督不够全面,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

2.养老服务需要加强。一是建成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由于缺乏监督管理,致使运营服务流于形式,服务水平不高。二是少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有待提升,而且由于建设年代久远,不同程度需要进行维修改造,改造资金严重不足。三是城乡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因资金困难,落实难度较大。

3.部门协调待加强。两项补贴的审批涉及人社、低保、残联等部门,在审批过程中,需要先与人社、残联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因部门协调不到位造成审批发放滞后,出现延误发放补贴等问题。

4.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不完善。全县的综合监管体系还未完全形成,监管执法难度大。

三、2022年工作计划

1.持续抓好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一、二、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和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思路、转变作风,着力加强本局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 为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抓住“一个重点”。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二十大精神上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关注民生,全面推进社会建设。二是加强“两个建设”。即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作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继续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工作。同时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着力在解决工作难点上见成果、求实效,提高广大党员干部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水平。

2.切实完善社会救助机制。一是全面推行“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通过2021年度46个“党建+社会救助”试点村的试点工作获得的经验,在2022年进行全面铺开“党建+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广大党员投身社会救助,引导社会力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二是进一步精准放权赋能。在基层较好的乡镇,开始试点将低保、特困审批权限进行下放。县级民政局除下放低保、特困供养等审核确认权限外,原职责不变;乡镇人民政府除承接低保、特困供养等审核确认权限外,原职责不变。县级民政局加强监督指导,坚决防止一放了之、监管缺位。落实“让申请受理更方便、调查审核更优化、救助确认更高效、动态管理更规范”的工作任务,村(居)民委员会或协理员、网格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应主动为申请社会救助有困难的服务对象提供代办服务,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受理社会救助申请,最大限度简化需要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实行一次公示,对没有异议的救助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三是规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常态管理。对辖区内的城乡低保、特困户等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发挥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服务作用,有效保障困难居民群众基本生活。

3.全面深化殡葬事业改革。一是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新划定县城禁葬区、禁设灵堂区。二是修订辰溪县殡葬管理办法,出台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火葬及一般居民主动火葬的奖励措施。三是全面完成生态陵园一期(新殡仪馆)工程建设并进行试运营。四是重点帮助指导2~3个人口多的乡镇落实公墓和集中治丧点建设。

4.全力聚焦“一老一小”。一是推行“2+N”模式,建设县级康养中心、乡镇区域中心养老院、村(社区)互助养老点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四级养老网络体系。启动麻田康养中心建设前期工作和县级福利中心提质改造;推进潭湾片区和田湾片区中心养老院建设和东星、东风、丹山社区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全县新增护理型床位175张(到2023年),确保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0%以上,农村互助养老设施覆盖率达60%以上。二是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和保障力度,提高留守儿童之家覆盖率,积极争取县级儿童关爱中心建设项目。

5.依法强化社会组织监管。一是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对直接登记范围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继续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与乡镇协调做好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民政一家的力量有限,我们应加大同业务主管单位、乡镇的联系力度,督促他们发挥作用。二是加大对县本级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三是改进社会组织年检办法,联合所属社会组织较多的业务主管单位(教育、文旅广体、卫健)开展联合年检工作。

6.稳步推动社会事务发展。一是继续按照流浪乞讨行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要求做好排查、寻亲、安置及对定点医院的监管相关工作。二是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严格抓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精准认定和发放,加强与残联、扶贫办的协作将符合享受政策的残疾人一个都不少全部纳入“两项补贴”发放中来,不符合的一律清退。加强对乡镇一级这块系统录入的培训和指导,强化责任明确到人,争取将这项工作纳入对乡镇一级考核中,制定更有效的办法,进一步确保发放的精准性。

7.全面优化基层服务。一是结合城市发展需要,全面征求意见,依程序启动辰阳、锦滨等乡镇城乡社区区划调整,进一步优化城市社区专职序列工作者管理,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水平。二是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全面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健全“两约”奖惩机制,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考核。三是完成本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老区发展方向)项目的申报、监督、验收等工作;以弘扬革命传统为宗旨,依托县英雄纪念园及椅子山革命烈士陵园,进行红色旅游宣传和爱国主义教育,打好老区“红色品牌”,充分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重要作用。

中共辰溪县民政局党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