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辰溪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4 09:45 信息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编制了2017年民政局信息公开年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方面。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局办公室或信息中心(地址:辰溪县辰州北路129 号,邮编:419500,办公室电话:5222376,信息中心电话:5222376)。

一、概述

2017年,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要点》,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规范管理,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发展、促进我县民政建设步伐。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由杨晓局长任组长、张岳斌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对相关工作进行督查。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凡是人民群众或民政服务对象关系密切的政策制定或调整、社会关注的有关工作或事项、社会和群众普遍要求事前告知的事务等,我局都会在第一时间公布在网上。凡是发布、修改行政权力事项的,局办公室第一时间收集并进行更新。县局办公室的同志将采集、梳理和发布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完成。

(三)拓宽公开形式确保渠道畅通

针对民政工作贴近群众特点,我局每年对网站栏目、版块进行适当的修改,除了原来有的动态信息、部门文件等栏目之外,我局更加突出了民政倾听民生、聚集民智、为民服务的特点。同时,对民政网站进行调整,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强化服务功能,真正把民政网站建成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开辟新的板块,对各县(县)区上报信息数量进行统计,建立信息上报考核评估机制。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二是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程序、更新维护、保障措施等。三是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同步更新维护机制,明确了局机关从发文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操作程序、步骤,加强审核,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决不随意公开,从而达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四是及时对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文备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7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怀化民政网站平台为主要载体,辅之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按照国务院要求,突出加大了对社会救助信息的公开力度,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办理流程等信息均在网上或基层公开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明显,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和全面;二是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开展与公众的网上互动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民政方面的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018年,我局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改进措施:

1.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广度。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外的公文都主动公开。

2.进一步加强民政网站建设。结合政府部门网站整合,通过丰富栏目、更新内容、加强互动等方式,增强网站的时效性、新颖性、可读性和便民性,尽最大可能方便公众。

3.进一步做好网站在线访谈、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等互动栏目建设,对新出台的政策及时进行解读,开展网上咨询交流活动。

4.是着力融合民政业务“大数据”,发挥好“互联网+监督”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