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27 11:52 信息来源:辰溪县林业局

一、辰溪县林业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与机构设置

辰溪县林业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监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区划界定和保护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省、市政府委托或县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县级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机构设置

辰溪县林业局是根据《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辰政办发〔2011〕25号)及《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辰溪县林业局有关职能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通知》(辰政办发〔2015〕77号)文件设立的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人大常委会等15个机关职责、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和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2个政府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辰办〔2019〕14号)文件,县林业局设有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人事财务股)、造林绿化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退耕还林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股)、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管理股(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0名,其中局长一名、副局长二名、总工程师一名。有二级事业机构8个: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2名;县公益林管理站,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6名;县林业产业管理站,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县林地管理办公室,核定全额事业编制8名;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副科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0名;县林业资源监测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0名;县山林纠纷调处中心(副科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1名;县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站,核定全额事业编制9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共计138名。2022年度县林业局实有在职人员14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8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44人。原23个乡镇林业工作站,改革后已并入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或农业执法队,由各乡镇管理,不再有林业工作站机构。仙人岩国有林场机构按原设置不变。火马冲贮木场已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为企业,更名为辰溪县贮木场有限公司。中伙铺国有苗圃已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为企业,更名为辰溪县中伙铺苗圃有限公司。

(二)人员情况

局机关现有在编人数  143人,其中:依照公务员管理  21人,事业编制 122人。

(三)2022年度总体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林业相关政策和省市林业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2022年我县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由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状:做好明年的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强林木采伐的设计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加强重点林地(退耕还林地、生态公益林地、天保林)的管护工作,做好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做好防治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征占用林地的案件查处,加强森林防火工,严防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2、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扎实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以林相改造为重点扎实推进生态廊道建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廊道建设的意见》和《怀化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对生态廊道范围内,特别是对国、省道及高速公路和县级公路两旁的绿化实施提质改造。二是以重点项目为依托全面抓好人工造林。三是以“秀美村庄”示范村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乡村绿化。2022年,省市进一步推进“秀美村庄”建设,不断绿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要求着力抓好乡村公共绿地建设和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四旁”造林绿化工作,下达我县“秀美村庄”示范村的绿化建设任务,四是以“植树节”为契机认真开展全民义务植树。2022年义务植树活动,我局提前规划,及时组织实施,通过领导亲自示范、机关单位带头,大力宣传,带动全县人民广泛参与植树造林。五是加快仙人界森林公园建设。一方面加快仙人界省级森林公园的基础建设,从高、新、特出发,营造品牌,吸引四方来客;积极推进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通过省政府审批,将公园建设及创建国家级森林公园工作稳步推进。

(四)部门年度整体收支情况,包括当年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以及政府采购情况等。

部门整体支出6528.6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516.64万元,占总支出的53.86%;公用经费支出819.82万元,占总支出的12.56%;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1309.89万元,占总支出的20.06%。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66.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16.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29万元、津贴补贴570.79万元、绩效工资197.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9.7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4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18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抚恤金17.44万元、生活补助1012.57万元;公用经费197.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4%,主要包括办公费27.68万元、印刷费8.02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58万元、电费6.50万元、邮电费1.11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6.61万元、维修费0.08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工会经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46.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42万元。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4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7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3个、来宾280人次,主要是国家、省级、市级工作组来我县专项资金及项目的检查、验收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主要是扶贫下乡、专项资金检查、验收用车维护费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辆。

项目支出情况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资金21万元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资金计划总21万元,已拨付县林业局。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22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完成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59.1万亩、松毛虫无公害防治1.0万亩,绿化树病虫害防治0.535万亩,防治资金主要用于药剂药械的购买及防治人员的劳务费支出等。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明确项目资金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县财政志门负责预算评审、报账审批、资金拨付,做到了专人、专户、专账、专审的四专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工序,项目竣工后县林业局、县财政联合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凭相关票据办理报账事宜,确保财政资金挥发效应。

3.12义务植树21万元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在锦岩公园内栽植胸径4-6cm的樱花600株,胸径6-10cm的杜英50株,胸径4-5cm的桃梅120株;对往年义务植树栽植的绿化林进行抚育40亩。

2022年度辰溪县义务植树基地21万元,资金已到位14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所有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补贴。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

林长制工作经费100万元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经费100万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2年度工作经费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林长制日常管理、网格公示牌制作、年度森林资源目标考核奖惩兑现、智慧平台建设维护、生态监测、队伍建设以及目标考核等。其中林长制网格制牌20万元;林长办标准化建设4.4万元;生态监测智能化显示屏17.2万元;日常管理费用19.6万元;队伍建设18.8万元;目标考核2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

农垦五小场专项工作经费12万元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农垦五小场专项工作经费12万元,资金到位12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2年度农垦五小场专项工作经费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辰溪县贮木场木材专用铁路线路0.475公里进行正常养护,卢家湾林场380亩的管护;苗圃林路养护8公里,苗木绿化面积860亩。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

   油茶精细化调查34.52万元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油茶精细化调查资金34.52万元,到位34.52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2年度油茶精细化调查资金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油茶调查任务图班15441个,面积35.97万亩。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

2020年全县“秀美村庄”建设资金94.5万元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全县“秀美村庄”建设资金94.5万元,到位94.5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0年全县“秀美村庄”建设资金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全县秀美村庄绿化建设65.5亩,解决全县26个村12560户41516人的秀美村庄和休闲绿地建设,已拨付工程资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

4个不明主体复绿项目资金14万元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4个不明主体复绿项目资金14万元,到位14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4个不明主体复绿项目资金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完成主体不明废弃矿区复绿任务57亩,其中锄头坪村42亩、河路坪村15亩。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要求,目前项目已近期全面完工,并完成抚育工作,已拨付项目款1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

2022年度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经费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度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经费10万元,到位1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经费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违法图斑外业自查、执法行动、后期整改、复绿造林等支出,已拨付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

 森林防火工作经费5万元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经费5万元,到位5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开展森林防火重点督查,森林防火基础知识培训等工作,资金已拨付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

(五)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6528.6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516.64万元,占总支出的53.86%;公用经费支出819.82万元,占总支出的12.56%;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1309.89万元,占总支出的20.06%。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66.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16.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29万元、津贴补贴570.79万元、绩效工资197.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9.7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4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18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抚恤金17.44万元、生活补助1012.57万元;公用经费197.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4%,主要包括办公费27.68万元、印刷费8.02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58万元、电费6.50万元、邮电费1.11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6.61万元、维修费0.08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工会经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46.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42万元。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4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二、部门整体评价工作开展

(1)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森林病虫害防治项目县林业局森保股根据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总体方案,通过县领导及县财政审核通过实施,防治工程通过县财政跟踪问效及防后验收。

(2)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森林病虫害防治项目防治施工过程中森防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严格按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技术规程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防治安全及效果。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为99分。扣分在: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扣1分。

1、森林资源变化

森林资源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森林资源活立木蓄积量的增长。生态公益林区的树木都在生长,因植物年生长量体现在木材的生长量,故主要计算森林生产活立木的价值。根据全国主要树种标准序列立木林价和湖南省林分净生长量标准,林木成熟期20年,亩平均蓄积达到15立方米,出材10立方米,每立方米价值800元,经济效益达8000元左右。

2、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森林是旅游休养的最佳场所 ;森林是非常重要的教学、科研基地;森林是文艺创作的源泉;森林是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促进旅游发展,提高林农收入。“山水之美,古来共谈”(南朝陶景宏)。在传统中国社会,山水美就是“自然美”,就是理想美。因此,自然景观美,不仅是促发旅游动机的主要动因,而且是旅游审美活动的主要对象。茂密的森林可以满足人们精神需求、陶冶情操、提高健康水平,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现下比较流行的回归大自然的生态旅游热.此外,林业也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林业的发展同时也能增加山区农民收入,为农民提供致富的途径,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比如说可为1万余亩农田稳产、高产提供保障条件。促进林业增产、林农增收,进行森林管护可为林农提供2.25万余个用工日的就业机会。项目实施以来,改善我县树种结构单一的境况,对促进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3、生态效益

①森林在维护生态平衡和国土安全中处于其它任何生态系统都无可替代的主体地位,生态安全是国土安全的前提。

②森林能提高大气质量:一是能有效地减缓温室效应;二是主要的氧源;三是可减少氧层的耗损;四是可净化空气;五是有调节温度的功能是森林能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

③森林与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遗传多样性息息相关,地球上有一半以上的生物在森林中栖息繁衍。

④森林可防止水土流失,土壤对降水有极强的吸收和渗透作用森林土壤的稳渗速率一般在200mm/h,比世界上最大的降雨60mm/h还要大得多.森林的枯枝落叶层不仅可以吸收2—5mm的降水,还可以保护土壤免遭雨滴的冲击。

⑤森林可防止地力衰退,森林的根系能固持土壤,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吸收利用盐分;枯枝落叶可增加有机质、腐殖质,能有效地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

⑥森林能缓解水资源危机,是“绿色水库”。森林及其土壤像“海绵”一样可吸收大量的降水,并阻止和减轻洪水灾害。森林可以促进水分循环和影响大气环流,增加降水,起“空中水库”的作用。

⑦森林能消除噪声污染。

⑧能有效遏止沙漠化,林网超过10%,沙地植被盖度超过0.3,沙暴的危害就会减少到最小限度.

4、可持续影响

林业生态项目的实施,既保护了辰溪县的生态环境,又增加了林农的收入,同时还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林区稳定,林农安心;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对增加森林覆盖率、提高活立木蓄积、涵养水源、净化空气、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业项目的实施,营造了林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及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县林业生态、经济和社会明显增强,在很大程度上做到了让群众满意,让他们安心为绿美辰溪的建设积极努力。各方面的满意度均为100%。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公用经费、专项工作经费缺口大,财政预算严重不足。但工作任务仍然繁重,不仅承担着全县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重任,近年,还承担着生态立县、三边绿化、秀美村庄建设、裸露山地治理等多项工作任务,专项资金保障压力大,而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只能保证行政运行和缴纳五险两金,专项业务工作经费较少,不利于全县林业各项工作的推进与开展。

五、整改措施或建议

我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取消和降标,严重影响非税收入返还弥补我局公用经费不足。1、2014年财政部财税〔2014〕101号免征收国内森林植物检疫费、林权证工本费、林权勘测费。2、2016年湘发改价服〔2016〕144号降标30%的森林资源调查、林业技术鉴定、造林规划设计及验收。3、2016年财政部财税〔2016〕1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因此,我局正常的行政运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全县林业管理的各项专项工作更是缺乏经费保障,无法推进,我们建议:增加财政预算拨款。一是提高人员公用经费预算,二是增加林业专项工作经费的预算。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指标名称

指标解释说明

投入(15分)

投入(15分)

目标设定

(5分)

职责明确(1分)

部门的职责设定是否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和年度承担的重点工作,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工作的目的性与计划性。

符合(1分);

不符合(0分)。

 1

活动合规性(1分)

部门的活动是否在职责范围之内并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1.部门活动的设定在部门所确定的职责范围之内;

2.部门活动符合县委、县政府的发展规划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与发展规划。

全部符合(1分);

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1

活动合理性(1分)

部门所设立的活动是否明确合理、活动的关键性指标设置是否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评价要点:

1.活动目标的设定是可量化的,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

2.在活动目标设定时,将关键指标明细分解为具体的达成目标与工作任务。

全部符合(1分);

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1

目标覆盖率(1分)

部门年度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额与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落实财政部门绩效目标申报要求的资金覆盖情况。

覆盖率=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资金总额/部门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

达到目标值得1分,未达到目标值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覆盖率/目标值×1,超过目标值不加分。

1

目标管理创新(1分)

部门编报整体绩效目标和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的数量超过规定的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创新工作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创新=部门绩效目标编报数量-按财政部门要求的绩效目标填报数量

每超过1项得0.1分,满分1分。

1

预算配置(10分)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3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由编制部门和人劳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除外。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每超出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3

“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目标值≤0;达到目标值得4分,未达到目标值的采用比率扣分法:扣分值=“三公经费”变动率×4×10,变动率达10%以上的扣4分。

 4

重点支出安排率(3分)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具体由被评价部门提出后经对口部门预算管理处审核确定。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目标值≥7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支出安排率/70%×100%×3,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3

过程(55分)

预算执行(27分)

预算完成率(3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目标值≥100%;

达到目标值的得3分;

100%>结果≥90%,得3分;

90%>结果≥80%,得1分;

结果<80%得0分。

 3

预算调整率(3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目标值为1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

支付进度率(6分)

部门年度支付数与年度预算(调整)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程度。

半年支付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全年支付进度=部门全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全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半年进度:结果≥50%,得2分;50%>结果≥40%,得1分;结果<40%,得0分。

全年进度:结果≥100%,得4分;100%>结果≥95%,得3分;95%>结果≥90%,得2分;90%>结果≥85%,得2分;结果<85%,得0分。

 2

结转结余率(3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

结转结余变动率(3分)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采用比率扣分法:扣分值=结转结余变动率×2×10,变动率达10%以上的扣2分。

3

公用经费控制率(3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

“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

政府采购执行率(3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与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100%。

政府采购项目中非预算内安排的项目除外。

目标值为10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政府采购执行率×3。

 3

预算管理

(18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全部符合(2分);

符合其中两项(1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2

资金使用合规性

(9分)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3.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情况;6.不存在挤占情况;

7.不存在挪用情况;8.不存在虚列支出情况。

全部符合(9分);

符合其中七项(8分);

符合其中六项(5分);

符合其中五项(3分);

符合其中四项及以下(0分)。

 9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评价要点:

1.公开预决算信息;

2.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3.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全部符合(3分);

符合其中两项(2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3

基础信息完善性

(4分)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评价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

1.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3.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符合全部四项(4分);

符合其中三项(2分);

符合其中两项(1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4

资产管理(8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

2.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全部符合(2分);

符合其中两项(1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2

资产管理完全性

(3分)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资产保存完整;

2.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账实相符;

3.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符合全部三项(3分);

符合其中两项(2分);

符合其中一项(1分);

符合零项(0分)。

 3

固定资产利用率

(3分)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目标值为80%;以3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固定资产利用率/80%×100%×3,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3

预算绩效监控管理(2分)

监控率(2分)

部门(单位)纳入绩效监控的项目数量占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在项目运行中实施绩效管理的水平和程度。

监控率=实施绩效监控项目数/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100%

目标值为90%;以2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监控率×2,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2

产出(15分)

职责履行(15分)

项目实际完成率(4分)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的项目数与计划完成的项目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项目数/计划完成项目数)×100%。

目标值为100%;

达到目标值得4分;

100%>结果≥95%,得3分;

95%>结果≥90%,得2分;

90%>结果≥85%,得1分;

结果<85%得0分。

 4

项目质量达标率(4分)

部门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占已完成项目个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质量达标率=(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已完成项目个数)×100%。

项目质量达标是指项目决算验收合格。

目标值100%;以4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项目质量达标率×4,≤95%的扣4分。

 4

重点工作办结率(4分)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目标值100%;以4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重点工作办结率×4,≤90%的扣4分。

 4

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率(3分)

部门自评项目在所有项目中所占的份额,反映和评价部门对项目自评的重视程度。

占比率=(自评项目资金量/项目支出资金量)×100%。

部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范围:本年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

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占比率/目标值×3,超过目标值不加分。

3

效果(15)

监督发现问题

(2分)

违规率(2分)

部门存在违规问题的资金数量占部门预算支出资金总额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情况。

违规率=存在违规问题的资金额/部门预算支出资金总额×100%

目标值0,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

 2

工作成效(5)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评价(5)

财政部门对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评价结果,用以反映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取得的成效。

1.财政部门对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评价,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和评价结果应用等情况,按百分制。

2.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综合计算,得出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

综合得分=(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100)*5分

5

评价结果应用

(2分)

应用率(2分)

部门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的项目数占绩效评价项目数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绩效评价结果的利用水平和程度。

应用率=应用绩效评价结果的项目数量/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100%。

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包括向财政部门报告绩效评价结果、向被评价单位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内部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方面,其中,落实整改措施包括调整预算结构、改革预算管理、整改发现问题、健全制度措施和实施绩效问责。

目标值为100%;以2分为上限,采用完成比率法计分:得分=应用率×2,超出目标值不加分。

2

结果应用创新(1分)

结果应用创新(1分)

部门将绩效结果主动对外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向同级政府、人大等部门报告,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在结果应用方面的创新情况。

评价要点:

1.部门是否按要求对社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2.部门是否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向同级政府、人大等部门报告。

全部符合(1分);

符合其中两项(0.5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1

社会效益(5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5分)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反映和评价部门支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按照满意度调查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该项指标打分:

优秀(5分);良好(3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4

小计

100

99

评价结果

R优秀  90分≤得分≤100分; □良好  80分≤得分≤89分;

  □中  60分≤得分≤79分;  □较差  0≤得分≤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