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林业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01 16:57 信息来源:辰溪县林业局

(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永海)

2022年,我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普法责任机制建设。首先,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李永海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熊伟、孙本刚、杨绍华任副组长,黄元峰、刘圣瑜、米仁军、易德才、程昌亮、李修豪、舒伟、米剑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森林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刘圣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二是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为普法宣传、普法培训、购买法律书籍等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三是将局各股室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落实情况纳入全局绩效考核。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开展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接、管、放”对承接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截至目前,我局共有146项事项在辰溪县门户网站上发布,到目前为止,全年共计办件1651件,全部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群众满意度极高,所有办件无差评。 

2.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定期梳理纳入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动态管理,调整事项服务内容,围绕群众需求,全面优化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材料清单等,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要件最优、审批效率最高、群众获得感最强的政务服务模式。

3.坚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依托一体化平台对政务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和编制实施清单。

4.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要求对畜牧业用地、临时用地以及永久征占用林地草原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将本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上传至怀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三)全面推进依法决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依规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局党委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局党委书记、局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局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

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机制。我局聘请湖南维清律师事务所薛兰兰同志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对我局的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协助我局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强林业违法案件查处,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2021年11月1日--2022年10月1日我县共发生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25起,已结案125起,结案率为100%。按照案件类型分,其中:滥伐林木案件42起,不予行政处罚18起,损失蓄积量90.9869立方米,罚款18.4129万元,补种树木3316株;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案件24起,不予行政处罚7起,损失林地4.6449公顷,罚款55.6849万元;擅自改变里地用途案件44起,损失4.6449公顷,罚款55.6849万元,恢复林地4.6449公顷;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案件8起,损失林木64.499立方米,罚款5.3741万元,没收木材64.499立方米。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案件3起,罚款0.13万元,补种树木11742株。

2.认真开展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现场查验。截至目前,全县依法按程序申报办理林业永久性用地手续共12宗,征占征收林业用地面积38.6019公顷,上缴省财政森林植被7091624元。依法办理林业临时性用地手续共6宗,征占征收林业用地面积8.5584公顷,上缴县本级财政森林植被1185780元。办理居民建房共38个,面积0.6013公顷,其中涉及虎威行动18个。办理林区防火通道共41个,面积14.87公顷,其中虎威行动补办手续14个。综合上述除居民建房和林区防火通道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外,共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8277404元。

3.开展“虎威”销号行动。整改全县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177个(2020年挂牌督办3个图斑、2021年交办图斑174个),全部销号清零。

4.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案件办结率。建立移送、联席会议等制度。在虎威行政中移送17个图斑犯罪线索至森林公安局,接收森林公安局非法占用林地案7件,失火案8件。提高了结案率。我局与县检察院共同启动了诉前磋商程序,就具体的履行方式、时间、赔偿金额等细节问题进行磋商完成了辰溪县金太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案。经磋商,辰溪县金太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当即缴纳了生态修复赔偿金,履行复绿职责。

(五)认真组织2022年全县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参与省级线上法律学习及县里学法考法学习,达到以考促学。一是参加湖南省林业局组织的政策法规知识学习和测试;二是根据省、市林业局,县司法局统一安排,组织我局干部143人参加2022年度学法考法学习,合格率为100%。通过学习和考试,极大激发了全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学习热情,进一步熟悉掌握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部门法律法规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综合法律知识,真正达到了“以考督学”、“以考促学”目的,全面强化依法行政和林业执法水平。三是参加由县司法局举办的《2022年湖南省纪念现行宪法颁布40周年宪法知识网络答题挑战赛》活动,全局干部职工通过手机关注公众号参加竞赛答题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强力推进依法治林。结合“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世界生物多样性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开展系列林业普法宣教活动,确保我局依法治林工作顺利推进。

(七)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形成学法制度化和常态化。年初将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林业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以及全局年度学法计划,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为全局依法履职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存在问题

(一)法律授权存在的问题。森林公安转隶后,《新森林法》行政授权未明确。在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界定、移交等具体实施中,林业部门与森林公安难免会出现沟通协调问题。

(二)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生态保护认识不够,从而破坏林地、滥伐林木案时有发生,且涉案人员组成复杂,执法环境错;一些砍伐只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生态的保护,导致了破坏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的发生。

(三)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敬业心不强,没能充分发挥主观积极性和潜在动能。主要是执法人员文化程度不高,一般都由非专业人员组成,加上年龄结构普遍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切实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把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贯穿在工作的始终,要重点加强林地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我局将在2023年结合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和法制宣传工作,采取法治宣传展板、召开法治宣传培训会议、播放法治宣传教育短片等形式,广泛进行林业法制的宣传教育,真正使广大干部群众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做到自觉管山护林,努力形成依法治兴林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保障水平。要不断调整充实法治队伍,强化学习,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新的《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要继续开展“林业法治信息网”在线的线上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行政能力。

(三)加强专项治理,提高执法水平。全面实行林长制,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认真核实森林督查图斑,严肃查处林地、林木案件,确保森林督查案件完成率达到100%;二是认真开展林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三是认真开展检疫执法,不定期地开展检疫检查、宣传,严肃查处违反森林植物检疫的违规调运行为。四是认真开展种苗执法工作,严肃查处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