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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李永海?
    • 电话0745-5222534
    • 机构地址辰溪县先锋路026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辰溪县林业局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定相关县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防护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办并监督检查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运输,组织、配合县国土局做好林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协助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县管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定全县石漠化防治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石漠化土地的合理利用。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出口。承担国家及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出口和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地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组织监督执行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协调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加强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组织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林业检察、林业法庭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和监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参与拟定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申报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李永海

    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局全面工作,局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联系娱乐老虎机,直管林地办。

  • 熊伟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办公室、人事、财务、工会、综治信访维稳、山林纠纷调处、绩效考核、林长制、林权、林改、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疫情防控、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环境卫生、文明创建、国防教育、人民武装、营商环境、互联网+监督、群团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联系仙人岩国有林场、黄溪口片区、田湾片区(娱乐老虎机除外)。分管股室:党委办、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监察室、辰溪县山林纠纷调处中心、森林防灭火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会、林长制事务中心(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 孙本刚

    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资源林政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林业执法、林调、生态公益林管理、天然林保护、环保整治、田长制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联系林业公安、贮木场有限责任公司、火马冲片区、潭湾片区。分管股室:森林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股、林业资源监测中心、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林管理站。

  • 杨绍华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工作分工

    负责营林生产和绿化工程建设、森保野保、自然保护地、林产工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科技推广、乡村振兴、油茶产业、中药材发展、水果产业链、“秀美村庄”建设、老年科协、林学会、林业综合保险、森林城市、森林公园创建、招商引资、河长制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联系辰溪县中伙铺苗圃有限公司,修溪片区、安坪片区。分管股室:造林绿化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退耕还林办公室)、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管理股(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站、创森办、林业产业管理站(油茶办)。

    辰溪县林业局内设机构

    辰溪县林业局办公地址:辰溪县先锋路026号                  联系电话:0745-522253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一)办公室(人事财务股)

    主任:瞿喜娥(15115279177)

    办公地点:林业局办公大楼106

    工作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督查、安全、保密、信访、物资采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上传下达、沟通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承办机关事务、后勤、节能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拟定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调查和预测林业人才资源,承办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负责林业各项资金的管理,年度项目计划、资金申报;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全县林业统计报表工作。

    (二)森林防灭火办公室

    主任:周林(13762942818)

    办公地点办公大楼1楼105室

    工作职能:

    负责落实综合防火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造林绿化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油茶办、县退耕还林办公室)

    主任:米仁军(13874406267)

    办公地点:林业局办公大楼103室

    工作职能:

    负责制定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方面的营造林计划和规划,监督执行营造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林木花卉的培育;指导国有苗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木种子采集、储藏和林木种苗繁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全县营造林工作检查验收;拟定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退耕还林工作;

    负责全县林木种苗执法管理,根据《种子法》规定,规范林木苗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种苗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苗质量水平;负责全县种苗生产计划安排、种苗的调剂、种苗生产的技术指导及良种的选育、推广和应用等。

    负责全县油茶项目开发工作。负责油茶项目造林规划、年度作业设计和造林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建立油茶开发项目造林档案;协助油茶加工企业开展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承担油茶等经济林的培育和开发利用。

    (四)辰溪县山林纠纷调处中心

    主任:熊茂林(13874558625)

    办公地点:林业局办公大楼一楼109室

    工作职能:

    负责指导全县林地管理、林权换发证工作。依法按权限审查、核实、审批建设工程占用、征收林地及报批工作,依法征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加强林地保护和监管;组织编制全县林业用地规划;负责林地林权登记、审核换发证和林权变更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赋予的林权登记和林地管理的其他职责。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指导全县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参与县际、市际山林纠纷联防联调工作;负责指导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承办县领导签署的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管理股(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

    股长:米剑伟(15807400666)

    办公地点:林业局办公大楼二楼201室

    工作职能:

    负责组织、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国家和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物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工作;协调、督促县野生动植物的重大违法性案件的查处。

    (六)森林资源管理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林地管理股)

    办公地点:林业局办公大楼二楼202室

    股长:刘圣瑜(13874531399)

    工作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规章;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统计和评价,统一发布相关信息;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拟定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办并监督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运输与经营、加工;承担林地林权管理的有关工作;监督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有关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林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普法教育;研究拟定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防治荒漠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承办林业执法监督、林业行政案件审核、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林业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它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七)林业资源监测中心

    主任:梁海峰(13973096181)

    办公地点:林业局办公大楼三楼301室

    工作职能:

    负责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及技术咨询;负责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负责组织全县森林资源清查;负责全县资源动态监测;负责林业司法鉴定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党委办

    主任:米晓明(13762914298)

    办公地点:办公大楼三楼302室

    工作职能:

    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制定局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林业系统党员学习并开展各项活动,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召开组织生活及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林业系统党建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九)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长制办公室)

    主任:穆守琴

    办公地点:林业局办公大楼4楼402室

    工作职能:

    负责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受理、审查、审批森林资源流转工作;负责森林资源转让、招标及拍卖委托、信息收集发布等工作,负责相关报表工作。 

    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落实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制定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监督林长制工作任务的落实;承办县级林长会议;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 

    (十)林业工会

    办公地点:林业局办公大楼四楼416室

    主席:程昌亮(13973083022)

    工作职能:

    负责局工、青、妇和局机关计生、老龄、老科协工作,负责组织对干部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负责组织局女工开展“三八”国际妇女节庆祝活动;负责组织局离退休老同志开展以健康、快乐为主题的“重阳”节活动;负责组织局干部职工开展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活动;负责维护干部职工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益。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