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汪克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辰政人〔2017〕7号)

发布时间:2017-09-12 09:00 信息来源:

辰政人〔2017〕7号  

 

辰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汪克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汪克飞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邓兴发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副科级),免去其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免去黄任强同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杨军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舒娟娟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朱圣爱同志任县公安局侦查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吕宇同志任县公安局侦查中心副主任(副科级),免去其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舒军同志任县公安局侦查中心副主任(副科级);免去其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米向华同志任县公安局防控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爱民同志任县公安局防控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胡永生同志任县公安局防控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副科级),免去其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尹强同志任县公安局执法监管中心主任(副科级),免去其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田千成同志任县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监所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夏树林同志任县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副主任(副科级);免去其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  

张中华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易兴好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刘际军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刘曦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一中队中队长(副科级),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职务;  

余致勤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三中队中队长(副科级),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五中队中队长职务;  

易兴国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四中队中队长(副科级),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余学军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李太万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潘元军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张谋明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六中队中队长职务。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1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