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0:19 信息来源:辰溪县公安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政务公开的工作重点及各项工作要求,我局特编制了本年度报告。本年报主要包括我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举的数据其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结合全县公安工作实际,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紧密结合公安微博、微信、报刊等宣传媒体平台,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县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发布,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知晓面。截至2023年12月31日,辰溪县公安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1条,包括文件通知3条,信息公开指南2条,规划计划3条,人事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1条。2023年“辰溪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信息共计312篇,在各级新闻媒体刊播稿件197篇(条),其中省、市级传统媒体(纸质报刊)上稿49篇,市级电视台上稿18篇,其他传统媒体及网络主流媒体上稿103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出现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建立了单位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密切配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大投入,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及信息,公开我局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成员信息,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力地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考核与监督制度等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了细化、完善、可操作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9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825

行政强制

39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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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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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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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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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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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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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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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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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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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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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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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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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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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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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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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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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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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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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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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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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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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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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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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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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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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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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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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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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部门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新期待,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更新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工作,落实责任和人员,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共作及时、持续、高效开展。

三是加强便民互动,及时高效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对辰溪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