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28 08:33 信息来源:辰溪县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辰溪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报告

第二部分  辰溪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县本级支出预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县本级基本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7、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表

8、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9、政府性基金收入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11、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12、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13、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6、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1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1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表

2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

21、“三公”经费汇总表

第三部分  2023年末政府债务情况表

第四部分  相关说明

1、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2、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重大政策、项目绩效情况


第一部分:

县十七届人大

              (二十三)

三次会议材料

关于辰溪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2月18日在辰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 丹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23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

1、收入预计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846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89%。其中:(1)地方财政收入92778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28174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86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067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198万元;(3)债务转贷收入67769万元(一般债券收入14566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53203万元);(4)上级指标结余3714万元;(5)收回存量资金28072万元;(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586万元。

2、支出预计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846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89%。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645万元;(2)上解支出8248万元;(3)再融资一般债券支出53203万元;(4)调出资金30564万元(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0606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1%。其中:(1)上级专项基金收入2784万元;(2)政府性基金收入11495万元(土地出让价款收入1014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4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9万元);(3)专项债券收入54300万元;(4)上级指标结余6920万元;(5)一般公共预算调入30564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0606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1%。

(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5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058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586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

1、收入预计完成情况: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总收入57875万元,为调整预算53289万元的108.6%。其中:(1)保险费收入27575万元,为预算23127万元的119.23%,偏高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缴费基数,导致2023年保费收入较预算金额偏高;(2)财政补助收入29878万元(中央、省级财政补助收入17376万元、县本级财政补助收入12502万元),为预算29403万元的101.62%;(3)利息收入60万元,为预算52万元的114.46%,偏高主要原因是财政专户同银行签订存款协议,利率增加,利息增高;(4)转移收入360万元,为预算677万元的53.15%,偏低主要原因是转入人数较年初预算人数大幅下降;(5)其他收入2万元,为预算30万元的6.67%,其他收入主要为退回以前年度多发待遇。

2、支出预计完成情况: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总支出49752万元,为调整预算49016万元的101.50%。其中:(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947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12950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待遇支出36528.13万元),为预算48409万元的100.82%;(2)转移支出268万元,为预算557万元的48.16%,偏低主要原因是转出人员较预算人数大幅下降;(3)其他支出6万元,为预算50万元的12%,其他支出主要为预缴款退费。

3、预计平衡情况:上年年末基金滚存结余3183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8123万元,2023年年末基金滚存结余39956万元。

二、预算执行特征

(一)财政收入总量和增量稳步提升。2023年地方财政总收入任务为91219万元,全县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927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18%;全县累计完成地方税收收入602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8%,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二)重点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在各项刚性支出有增无减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千方百计统筹财力,各项民生及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926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完成106063万元。民生支出包含教育、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文化、卫生健康、交通等支出总额达到295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32%。

(三)债务化解工作稳健有序。截至2023年10月末,我县政府法定债务余额为49.96亿元。按照化债方案,2023年度我县计划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总额4.46亿元,计划偿还法定债务利息1.29亿元。我县债务风险等级始终保持风险可控,没有发生债务风险事件及舆情事件。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大“3+N”和小“3+N”绩效评估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我县积极探索出的预算绩效管理的“3+N”模式被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二是全面强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为全面加强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执行、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落实好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有预算有支出,无预算无支出”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种一般性支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强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现已建立了人大、财政、审计、税务等各单位的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实现共享数据、相互监督。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拓展了预算审查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了审查监督的质量和效果,推动了各部门预算管理力度,增强了各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规范性,提升了财政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的效益。

一年来,财政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关心支持下,我县保持了财政平稳运行。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财政收入结构不稳定、人员类等刚性支出压力逐年增加,债务风险化解难度越来越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三、2024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思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总体编制做到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和事业发展计划相适应、与本级财力状况相适应的原则,我县确定了2024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思路。

厉行节约,确保收支平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的精神,坚持过“紧日子”,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

总量调控,量力而行原则。各部门和单位应综合考虑本部门和单位当年收支增减因素,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突出绩效,深化绩效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事前绩效目标及事中绩效监控管理,抓好事后绩效结果应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98982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按2023年调整预算增长8.5%测算;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按照2021—2023年三年平均数测算;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40000万元。

2024年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预计398982万元。

一是全力保障“基本民生”。遵照零基预算原则节省财力用于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村级运转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支出。  

二是“保工资”。2024年重点保障人员支出,包括全额在职人员工资、“四险两金”、公车补助、乡镇补贴及机关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差、死亡抚恤等,将全额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70%部分在日常工资中按月发放,另外30%部分待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出来后由财政统筹安排,将自收自支、差额人员的工资和“四险一金”及购买服务事项纳入预算支出管理。预计安排人员支出15.34亿元,较上年增加0.27亿元,增长1.78%。

三是“保运转”。在足额保障人员支出的基础上,工作经费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给予适当保障。2024年在年初安排各单位专项时,优先保障上级对县委县政府的考核项目、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维持县域运转的第三方服务费等,如:网络维护、办公场地租金、食品安全检测等。不再在各单位预内专项中安排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支出。2024年根据湘财市县〔2023〕11号文件要求,公用经费标准为:1、行政单位最低线标准1.2万/人.年,最高线标准1.8万/人.年。2、公检法部门最低线标准2.4万/人.年,最高线标准3.6万/人.年。3、事业单位最低线标准0.96万/人.年,最高线标准1.44万/人.年。我县根据单位职能及全县财力情况适当予以调整。

抽借调人员公用经费由实际用人单位使用。为体现全额和自收自支及差额的编制区别,自收自支及差额人员公用经费参照全额事业单位标准,根据单位职能适当予以调整,并由各单位在非税征收成本中自行统筹安排,无非税征收成本的单位由财政在余下的非税征收成本中统筹安排,确保运转支出不扩面。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8982万元,具体收入如下:

1、全县地方财政收入98973万元。按2023年调整预算数8.5%的增长预计,税收收入76265万元,非税收入22708万元。2024年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占比为22.94 %,在全省非税控制占比以内;

2、上级补助收入281762万元。其中:①返还性收入6813万元;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8638万元;③专项转移支付26311万元;

3、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083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平衡公共财政预算;

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164万元;

其中:按省预算编制审核口径计算的“三保”可用财力合计为364671万元,具体构成为:地方财政收入9897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8638万元,税收返还收入6813万元,调入资金508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164万元,减上解支出8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982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按照财政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标准安排的2024年“三保”支出212717万元。

(1)保工资支出安排合计107651万元。其中,①在职基本工资39607万元,②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1364万元,③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10183万元(行政和公检法部门(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165万元,离休人员18万元),④公务员基础绩效奖5524万元,⑤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全额事业单位)12967万元,⑥在职工资附加性支出32662万元,⑦机关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600万元,⑧乡镇工作补贴3891万元,⑨完善人民警察工资待遇政策782万元,⑩离休人员经费71万元。

(2)保运转支出安排合计7478万元。其中,行政部门(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789万元,公检法部门800万元,其他部门(全额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部门)889万元。

(3)保基本民生支出安排合计97588万元。其中,①教育类支出10353万元(学前教育幼儿资助257万元,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4280万元,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72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178万元,普通高中学生资助1266万元,中职教育学生资助1000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300万元),②文化支出290万元(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和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290万元),③社会保障支出53974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621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431万元,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387万元,临时救助385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4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81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6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809万元,财政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补助170万元,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补助23208万元,老年人福利补贴1044万元,就业见习补贴95万元,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4096万元,义务兵优待金354万元,退役安置支出384万元),④卫生健康支出1179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16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810万元,计划生育支出224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3480万元,疫情防控支出100万元),⑤其他基本民生支出21181万元(村级支出6075万元,义务教育校舍维修1248万元,普通高中学生生均公用经费570万元,中职生均拨款870万元,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972万元,康复救助残疾儿童183万元,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补助95万元,退捕渔民养老保险补助177万元,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老年乡村医生、老电影放映员三类人群生活待遇687万元,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生活补助14万元,未参保城镇县属以上集体企业和厂办大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万元,农村基层卫生人才津贴464万元,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93万元,农村适龄妇女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98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偿1408万元,生态护林员补贴400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14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28万元,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1217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到人)941万元)。

2、县本级项目及专项配套支出78496万元。

3、上解上级支出8000万元。

4、预备费5000万元。

5、债务还本付息支出9362万元(一般债券还本1010万元,付息8352万元)。

6、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82599万元(剔除保基本民生项目上级资金574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89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982万元,收支平衡。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527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427万元;

2、土地增减挂钩及耕地占补平衡收入20000万元;

3、其他基金收入1100万元,主要是:

(1)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527万元,具体如下:

1、土地开发及征拆成本10000万元;

2、污水处理费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及维护费;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路灯电费及水费;

4、债务还本付息33344万元;

5、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000万元;

6、调出资金平衡一般公共预算508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5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527万元,收支平衡。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此数据为上报数据,最终以财政部与人社部审核数据为准)

2024年按照上级政策要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为省级统筹,由省级统一编制不填列至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市级统筹,由市级统一编制不填列至县,故未在县级基金预算中反映。

全县纳入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的参保人数分别为:(1)机关养老保险17427人,其中:在职10657人,退休6770人;(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79525人,其中:16-59周岁缴费94822人,领取养老金待遇84703人。

(一)基金预算收入。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1605万元,明细如下: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396万元,其中:(1)社会保险费收入4648万元;(2)财政补贴收入13623万元(中央、省级财政补助收入12992万元,县级配套631万元);(3)转移收入42万元;(4)利息收入43万元;(5)其他收入3040万元(含被征地农民补助3000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209万元,其中:(1)社会保险费收入19463万元;(2)财政补助收入205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5208万元,县级配套15292万元);(3)转移收入220万元;(4)利息收入26万元。

(二)基金预算支出。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4045万元,明细如下: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086万元,其中:(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4078万元;(2)转移支出8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959万元,其中:(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9829万元;(2)转移支出120万元;(3)其他支出10万元(预缴款退费)。

(三)基金预算平衡。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160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404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7560万元。预算累计结余47516万元。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考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小、不确定因素多,2024年不再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实现预算收支的主要举措

2024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全县重点工作,以全面深化财政改革为动力,统筹谋划,重点突破,致力于服务创新转型、保障改善民生、推进依法理财、全力打造民生财政、公共财政、绩效财政,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财源建设,促进财政增收。加强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协调,准确把握国家政策,积极抓住财政政策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机遇,争取各项财政扶持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导向作用,加大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做大做强总部经济,努力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密切配合税务部门,进一步完善征管机制,及时发现征管漏洞和潜在税源,切实解决征管盲区。做实基金收入,整合土地资源,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确保实现既定土地出让收入,进一步盘活和处置存量资产,按规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坚持政府长期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以最精简的资金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严禁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行为。“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不得超过上年预算数,原则上不得购置、更新公务用车,严格出国 (境) 审批,从严从紧控制节庆、论坛、展会、运动会等公务活动举办规模,严禁将财政资金用于违规建设楼堂馆所、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强化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统筹管理,不得购置、新建和新增租赁办公用房,暂缓新增租赁业务用房,除必要的危房修缮外,不安排其他修缮及装修。

(三)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民生保障。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原则,加强支出精细化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和行政经费,调优支出结构,优先安排和保障民生领域的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社会效益,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统筹推进县域建设,增进民生福祉。

(四)深化财政改革,发挥职能作用。围绕“精细化”管理要求,继续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进一步优化财政管理体制,切实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厉行节约措施规定;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格审批手续,稳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和效能性;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建立财政资金跟踪问效机制,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努力实现公共投资的效益最大化。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财政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

各位代表,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辰溪而奋勇前进!

第二部分:辰溪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3年末政府债务情况表(附后)

第四部分  相关说明

一、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辰溪县预计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8176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8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预计2486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6311万元。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底,辰溪县政府债务限额为49.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6.1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3.84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为49.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为26.12亿元,专项债务为23.84亿元,均控制在债务限额范围内。因年初上级转贷限额额度暂未下达,2024年年初一般债务限额及余额、专项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与2023年年末情况一致。

(二)2023年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我县政府债券发行12.74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6.89亿元(一般债券1.4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5.43亿元),2023年发行再融资债券5.85亿元(一般债券再融资债券5.32,专项债券再融资债券0.53亿元)。

2023年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74万元,均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2023年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0.80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0.31亿元。

(三)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情况

2024年我县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预算4270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付息支出9362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支出33344万元。

(四)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9.96亿元,2023年我县政府债务收入14.74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4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5.43亿元,再融资政府债券5.85亿元。

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公路建设、学校建设、市政建设、土地储备、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建设、能源基础设施、重大工程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85万元,较2023年减少355万元,同比下降1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1376万元,较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9.8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1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121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09万元,较上年减少206万元,下降22.51%。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2024年我县将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控制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等相关规定,确保全县“三公”经费逐年下降。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重大政策、项目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完善和加强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出台了《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辰办发〔2022〕8号)、《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辰办发〔2022〕9号)、《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辰办发〔2023〕8号)、《辰溪县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办法》(辰财〔2023〕98号)等一系列文件,从制度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成了2024年度209个单位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2023年下半年预算绩效管理板块系统已成功上线运行,做到了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双监控”,且完成了209个单位2023年度的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2024年将进一步完善我县“3+N”财审联动机制,并聘请第三方对2023年度辰溪县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辰溪县三校合一建设项目等24个重大项目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挂钩,加强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2024年各部门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前置环节,对全部资金2024年绩效目标进行实质性审核,提交县人代会审议,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含涉及民生、基建、环保、乡村振兴等重大政策及重大项目的绩效目标)随各单位部门预算一并公开。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