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及分配结果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3 08:31 信息来源:辰溪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开公示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湘财预〔2020〕329号)3810万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及调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98号)2733万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湘财预〔2021〕233号)163万元。

(二)省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湘财预〔2020〕397号)546万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29号)99万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161号)3038万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及调剂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176号)720万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178号)334.8万元。

(三)市级:《怀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村改厕奖补资金的通知》(怀财农函〔2021〕31号)66.21万元、《怀化市财政局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怀财农函〔2021〕30号)420万元、《怀化市财政局下达2021年第二批市级精准扶贫及乡村振兴发展资金的通知》(怀财农函〔2021〕25号)2万元、《怀化市财政局下达2021年第三批市级精准扶贫及乡村振兴发展资金的通知》(怀财农函〔2021〕26号)4万元、《怀化市财政局下达2021年第四批市级精准扶贫及乡村振兴发展资金的通知》(怀财农函〔2021〕38号)9万元、《怀化市财政局下达2021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怀财农函〔2021〕52号)30万元。

(四)县级:本级预算投入690.79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计划安排,通过乡村申报、县级业务部门审核、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的原则确定具体乡村振兴项目,再根据乡村振兴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不同,将衔接资金直接分配下达到项目主管部门。

三、分配结果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辰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在考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的原则下,将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下达到以下单位使用:

1.下达县财政局392万元,用于机耕道、渠道维修、村组道路硬化等村级小型公益设施建设。

2.下达县农业农村局5588.8万元,用于特色产业、高标准农田、渠道建设、农村改厕、欠发达国有林场(果木场)。   

3.下达县发改局65万元,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完善。

4.下达怀化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442万元,用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5.下达县交通运输局1465.7万元,用于安防工程、公路改造、公路通畅、公路修复、公路桥梁、桥梁建设。

6.下达县乡村振兴局2377.3万元,用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机耕道、亮化工程、雨露计划。

7.下达仙人岩国有林场27万元,用于道路硬化、基础设施完善。

8.下达县林业局701万元,用于美丽乡村、油茶产业、林间道路、道路绿化。

9.下达县民政局15万元,用于公路建设、溪堤溪坝。

10.下达县民宗局100万元,用于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11.下达县人社局570万元,用于公益岗位补贴、脱贫劳动力交通补助。

12.下达县水利局912万元,用于安全饮水提升、溪塘溪坝、山塘维修、水利保坎。

13.下达县住建局10万元,用于古村落修缮。

四、监督电话:0745-5224098、12317;通讯地址:辰溪县财政局410办公室。

                                                              


辰溪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