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5:19 信息来源:辰溪县财政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辰溪县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统计数据时限: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现通过辰溪县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联系辰溪县财政局办公室(地址:辰溪县先锋路19号,电话:0745-522279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辰溪县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有关精神指示批示,按照辰溪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情,围绕财政预决算、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等多项内容,切实增强有关政策解读和公开的及时性,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坚持依法理财,努力打造阳光财政,大力推进信息公开,现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做好2023年度的预决算公开,公布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提高了政策宣传影响力;全年按时办结政府网留言12件,办结“县长信箱”来信3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辰溪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规范》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和答复格式,做到依法合规回复,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娱乐老虎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期依法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辰溪县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制度》。需要发布上传的各种信息,应经过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同意,确保信息宣传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高质量。网站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通过信息技术平台和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严重错别字、严重表述错误、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排查,信息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在财政局大厅公开政府信息,采用宣传栏、公示栏、粘贴板、LED显示屏、制度及权力运行流程上墙等方法公开信息;二是在怀化政务网站公开信息;三是在辰溪县门户网站以及辰溪新闻网公开信息;四是积极向市局、省厅汇报信息;五是在各类报刊杂志上积极公开信息;六是在辰溪电视台、怀化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组织领导,辰溪县财政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办公室、税政法规股、监察检查股、监察室、财务室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等有关工作,其他各股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司其职责,严抓工作落实,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监督相关工作及时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但离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存在一定距离,存在主要问题:

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仍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有待提高等现象。

2、缺少与公众交流,在持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上有欠缺。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聚焦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有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走专业化道路,主动公开意识要加强;加强与公众交流互动,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