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辰溪县2023年农业社会服务承担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5 08:22 信息来源: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21号)文件精神要求,下达到我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任务面积2.25万亩(其中:机插机抛0.5万亩)。为落实好这一惠民政策,把好事办好,县分管及业务部门等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目前,已制定下发了《辰溪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严格遴选服务组织。服务组织主要在全县范围内围绕水稻生产机械化作业和服务环节,重点选择影响水稻社会化服务的集中育秧、秸秆综合利用、粮食烘干及初加工等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经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县级审核,初步拟定辰溪县千鑫生态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8家农业经营主体、村经济合作社以及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附公示表)承担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现予以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12月25日——12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3年12月30日前向辰溪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反映。

联系电话:0745-5252669。

特此公示!

附:辰溪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拟服务组织名单公示表

辰溪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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