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3-03-01 15:06 信息来源: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辰农(动监)罚〔 2022 〕3号 |
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 |
郑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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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 |
处罚种类:罚款7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2年12月20日 |
结案 |
2 |
辰农( 屠宰)罚〔2022 〕2号 |
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案 |
张昌胜、谢景松、王礼、张小伍、杨宣早、欧远周、 王茂云等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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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 |
处罚种类:1.没收生猪及生猪产品作无害化处理:2.没收查封财物清单所列物品;3.对涉案7人每人处以7000元的罚款,共计21000 元。 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2年9月24日 |
结案 |
3 |
辰农( 屠宰)罚〔2022 〕3号 |
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案 |
杨秋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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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 |
处罚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18000元;2.罚款500元。 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2年12月29日 |
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