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9 15:27 信息来源:辰溪县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源头安全监管,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近期,我局对道路运输业户及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进行了清查,发现部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180天未申请办理延续换证或注销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现对辖区内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换发《普通货车经营许可证》车辆及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且超过180天的(名单见附表),决定依法予以注销。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仍未办理相关手续,予以注销该批《道路经营许可证》。

辰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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