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辰溪县2023年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10:26 信息来源:辰溪县交通运输局

各相关单位、船舶:

2023年春运将于1月7日开始至于2月15日结束。为做好2023年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全力保障辰溪辖区春运期间水上交通运输有序、畅通、安全、健康、温馨。现将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要完善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要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值班,坚决杜绝各类险情事故发生。

二、各客运单位要对参与春运船舶的动力设备、航行设备、通信设备、消防救生设备以及人员配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不留死角,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三、渡运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自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渡船处于安全状态,要备足防滑、防冻器材,做好乘客渡运安全宣传和高峰期乘客的疏导工作;要严格执行夜间停渡,合理安排渡运频次,科学积载,严禁“客危”混装,超限超载运输,要加强渡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四、各涉水工程单位要严格作业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与防污染相关要求,密切注意天气变化,严禁在寒潮大风、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下作业。

五、各船舶要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遵守航行,停泊期间相关规定。要注意收听天气预报信息,杜绝冒险航行行为,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严禁在船舶、码头、水上服务区等水上设施及其安全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可产生明火的危险品;船员临水作业要穿戴救生衣。

六、各搜救应急力量要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所属船舶和应急物资管理,确保处于随时可用状态,保障突出事件及时处置。

七、各有关单位,各船舶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和“乙类乙管各项措施”。

八、春运期间如有突发事件请及时向辰溪县水运事务中心报告,中心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设在水上视频监控中心,电话:0745-5232622。

辰溪县水运事务中心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