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公布城镇燃气领域典型执法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19 13:32 信息来源: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辰溪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公布城镇燃气领域典型执法案例

为强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大燃气安全违法违规曝光力度,以案为鉴、以案明法,辰溪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对城镇燃气安全典型执法案例进行公布。

案例一:某施工企业涂改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案

 2023年3月16日,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举报线索,湖南某建设有限公司在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中,将7栋居民楼的燃气立管喷漆成米黄色,涂改了燃气立管的颜色,改变了燃气立管黄色警示标识色。以上事实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企业处人民币600元的罚款。

案例二:某燃气配送站未按规范设置灭火器案

2023年4月19日,辰溪县应急管理局对某燃气配送站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燃气配送站灭火器未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影响安全疏散。以上事实违反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5.1.1。辰溪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对该燃气配送站处人民币伍拾元整的罚款。

案例三:某燃气配送站关闭燃气报警装置案

2023年8月16日,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某燃气配送站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燃气配送站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站内燃气报警装置。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该燃气配送站处人民币贰仟元的罚款。

案例四:某瓶装燃气餐饮用户使用安装不符合标准的燃具连接软管案

2023年8月22日,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某瓶装燃气餐饮用户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其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燃具连接软管,存在安全隐患,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餐饮用户处人民币贰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某餐饮店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案

2023年9月22日,辰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辰溪县某餐饮店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发现该餐饮店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七十一条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湘消发〔2023〕35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该餐饮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辰溪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