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6:11 信息来源: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2023年度主动公开的51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信息7条,文件通知信息35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财政信息5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通过人工监察,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部门按规定依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进一步通过电子监察平台,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等进行监察,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渠道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辰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46.30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

今后,我局将采取以下三方面的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准确把握、严格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健全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制度建设作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逐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拓宽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手段。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