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1:30 信息来源: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45-522061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在2022年度主动公开的56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信息1条,文件通知信息48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财政信息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度收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通过人工监察,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部门按规定依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进一步通过电子监察平台,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等进行监察,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渠道开展。

(四)监督保障机制。在辰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4.267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主动性还要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基础工作还需加强;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还要进一步拓展延伸。

(二)改进措施。一是着力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家、省、市、县有关通知的执行力度。二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完善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实效和群众满意为标准,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