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9 10:35 信息来源:辰溪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工作机构基本信息、概述、主动公开单位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单位信息办理情况、单位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单位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个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辰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henxi.gov.cn)进行公开并可下载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45-522224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基本信息

为切实加强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县要求,成立了由副局长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局属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局属各二级单位,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我局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8年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指南》和《目录》编制情况。为了更好地开展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单位信息,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编制完善和更新了《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和《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在网上发布,明确了单位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

认真编制目录,确保信息适时发布。按照由近及远、递次推进的原则,认真梳理各类信息,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修订工作,按时完成单位信息填报工作。本年度主动公开单位信息更新83条。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情况。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局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单位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单位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完善单位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单位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完善单位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把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解到局属各有关单位,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单位、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体推进、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

(四)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首先是利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加强单位信息公开。其次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用好载体。

三、单位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单位信息的数量。截至2018年12月31日,政务公开上传信息83条、图片32张。上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闻73条,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新闻60条,怀化市新闻网、怀化日报、边城晚报、湖南日报新湖南、湖南红网等新闻27条。

(二)主动公开单位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完善单位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对本局信息门户网站进行了更新,供广大市民网上查询。二是建设信息查阅场所。按照《条例》要求,设置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三是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局完善了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宣传单等传统公开方式,多渠道公开本局信息,丰富和拓展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在门户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制度、表格下载等服务。2018年度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单位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8年度没有发生有关单位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七、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够”: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部分二级单位的公开意识不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较大距离。四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地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年度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研究制订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督促局属二级单位建立健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政单位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制度。推进单位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继续完善更新全省单位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二)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场监管、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减税降费、精准扶贫、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门户网站开设专栏等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以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开集约化平台体系建设,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信息。

(四)努力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五)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督促局属各二级单位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无需报告的其他事项。

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