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谭家场乡数字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 10:21 信息来源:谭家场乡

谭发〔2023〕6号 

关于印发《谭家场乡数字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工作队: 

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将《谭家场乡数字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谭家场乡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谭家场乡数字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乡村振兴的驱动引领作用,整体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按照省、市、县关于数字乡村建设相关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着力完善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着力提高乡村数字化治理效能,着力发展乡村数字经济,着力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着力繁荣乡村网络文化,为推动全面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利用2-3年时间,实现全乡11个行政村数字乡村建设全覆盖。到2023年底,全乡完成4个行政村数字乡村建设。2024年,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取得阶段性进展,数字乡村建设整体框架基本形成,数字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村互联网普及率和网络质量明显提高,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乡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乡村治理效能有效提升。到2025年,数字乡村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实现 4G、光纤宽带覆盖所有自然村,农村普遍具备互联网百兆接入能力,5G网络推广运用,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明显加快,智慧农业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乡村数字化治理体系日趋完善,信息惠民服务持续深化,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有效提升,数字乡村建设初见成效。

三、 重点任务

(一)加快补齐数字乡村基础设施短板

1.推进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提升农村互联网普及水平。加快推进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延伸覆盖,加大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优先支持配套政策落实到位的乡村开展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全乡移动网络覆盖。力争到2023年底实现98%的行政村村部所在地和主要村民居住区至少有两家运营企业的4G网络,自然村组村民相对集中居住区域至少有一家运营企业的4G网络,农业产业场景等按项目保障覆盖。加大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力度,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鼓励通信运营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建设和运行维护。(责任部门:乡党政办,各村)

2. 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进一步完善全乡公路数字化管理机制,加强基础数据统计、归集和共享机制建设。大力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加快完善全乡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继续实施谭家场乡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保障能力。完善乡村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支持商务流通、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冷链物流信息化建设,实现农产品物流环节全过程一体化管理。(责任部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

(二)着力提升乡村数字化治理效能

3.构建乡村综合治理信息数据体系。开展信访、困难等重点人群、矛盾纠纷、村级事项等人、事、物基础信息采集,推进各类电子档案的建立,为乡村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和决策支撑,提升乡村治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建立农业生产经营信息“一张卡”,实现农村人口信息、农业补贴等基本情况数字化管理。建设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建立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电子台账,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字化。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数据库,对农业生活生产废弃物、农村水源地、规模化养殖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点、农业废弃物处理站点等 开展摸底调查、定期监测,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网络监督。健全在外人才回引机制,建立乡村振兴回引人才库,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持。建立农村宅基地数据库,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化,为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提供信息支撑。( 责任部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各村)

4.提升乡村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推进农村党建和村务管理智慧化,推动“互联网+党建”发展和村务财务网上公开,加强农村数字化监管,畅通社情民意。探索建设“网上党支部”“网上村(居)民委员会”。积极开展惠民惠农事务审批权限下放、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实现一网通办,推动“互联网+政务 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广“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模式,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马上办、少跑快办,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责任部门:乡党建办、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各村)

5. 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围绕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着力发挥信息化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提高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实施乡村“雪亮工程”,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法治乡村。继续加强农村公共区域视频图像系统建设联网应用,积极推进视频图像资源在疫情防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各行业各领域深度应用。加大防溺水智能监控警示系统推广运用力度,着力减少溺水事故发生。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移动智能调节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责任部门:乡司法所、乡派出所、乡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

6. 运用数字技术助力农村疫情防控。强化农村疫情信息监测,升级通信大数据平台,支撑农村常态化疫情精准防控和局部疫情应急处置,提升区域协查数据的精准性和及时性。充分利用互联网、应急广播终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疫苗接种、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知识普及宣传。(责任部门:乡卫生院,各村)

(三)大力构筑粮食安全数字化屏障

7. 加强农业稳产保供信息监测。强化粮食购销领域数字化监管,构建数据采集和监测预警系统,运用地理信息技术开展农业农村管理数据、空间数据等数据上图入库,实现可视化管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农业生产、动植物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风险监测预警,提升粮食安全气象服务保障能力。( 责任部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各村)

8. 提高耕地管理数字化水平。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乡农田建设“一张图”。利用卫星遥感技术、铁塔视频、无人机,加强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运用卫星遥感影像和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全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动态监测。(责任部门:乡自然资源局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各村)

(四)持续巩固提升网络帮扶成效

9. 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完善优化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建立乡乡村振兴办牵头,民政、医保、残联、交管和应急等部门配合的每月会商数据共享机制,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残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责任部门:乡乡村振兴办、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乡应急管理办等,各村)

10.优化完善网络帮扶措施。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宽带网络升级改造支持力度。继续面向脱贫户开展精准降费。全面提升全乡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运营服务水平,扩大农产品销售规模。依托“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支持我乡数字乡村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创新和利益联结覆盖。充分发挥网信企业优势,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聚力公益项目行动。(责任部门:乡乡村振兴办、乡便民服务中心、乡农业服务中心等,各村)

(五)积极培育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

11.培育壮大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主体。深入推进“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持续深化“数商兴农”,培育推介农产品网络品牌,开展特色农产品认证资助和推广,以品牌化带动特色产业发展。深化农产品电商发展,围绕我乡优特农产品、乡域特色商品,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乡域特色产品电商交易平台,培育形成一批叫得响、质量优、特色显的农村电商产品品牌。实施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主体培育工程,开展农业农村中企业提速专项行动,支持骨干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共享经济、电子商务等领域平台型企业培育,大力引进知名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突出、品牌知名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农村数字化企业。 (责任部门:乡农业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等,各村)

12. 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主导产业。鼓励建设数字田园、数字灌区和智慧农(渔)场,因地制宜培育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等新业态。鼓励企业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培育发展农业农村数字经济新 产业。支持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交易中心。(责任部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各村)

13. 强化农村数字金融服务。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增强农村地区金融资源承载力和农村居民金融服务获得感。持续推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授信覆盖面。持续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推广农村金融机构央行账户业务线上办理渠道及资金归集服务,推进移动支付便民服务向农村下沉。(责任部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等,各村)

(六)深化拓展数字惠民服务空间

14. 推动乡村教育信息化。加快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农村中小学校网络建设,提升中小学校网络承载 能力和服务质量。通过卫星电视、宽带网络为农村薄弱学校和教学点输送优质教育资源。继续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和捐赠活动,提升农村地区师生教育信息化素养。(责任单位:乡党政办、乡乡村振兴办等,各村)

15.提升医疗信息化服务水平。继续加强远程医疗服务网络 建设,推进医疗信息服务向乡村延伸,引导乡级医疗机构向村卫生室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提升面向乡村的医疗信息化服务能力。扩大“健康一体机”在各村的应用。(责任部门:乡卫生院等,各村)

16. 完善社会保障信息服务。推进覆盖全乡乡村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系统建设,对孤寡、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实现信息动态摸排、动态管理和 动态更新,及时有效提供关爱服务。积极探索开发救助“幸福 码”,打造“智慧救助联合体”,让“物质+服务”救助常态化、长效化,切实保障好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提升低收入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责任部门:乡社会事物综合服务中心、乡妇联、等,各村)

17. 深化就业创业信息服务。持续完善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脱贫人口、农民工、乡村青年等群体就业监测与分析。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汇集岗位信息,拓宽广大农民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帮助其就业创业。推动互联网企业在农村地区开展互联网助农项目,为农民增收开辟新渠道。(责任部门: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等,各村)

(七)繁荣发展乡村数字文化

18.加强乡村网络文化阵地建设。健全全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覆盖体系,推进应急广播“村村响”和广电 5G 建设。加快我乡文化服务机构数字化建设、基层公共电子阅览室提档升级,鼓励农民文化大院特色化、农村文艺团队多样化发展,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全达标,有效提升农村公共文化信息化服务能力。(责任部门:乡广播站、乡党建办等,各村)

19. 推进乡村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加大对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挖掘保护力度,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十四五”重点项目,建立历史文化名乡、名村和传统村落“数 字文物资源库数字博物馆”。依托乡村数字文物资源库和数字展览,推进乡村文物资源数字化永久保存与开放利用。(责任部门: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乡党建办、乡乡村振兴办等,各村)

20.加强乡村网络文化引导。支持“三农”题材网络文化优质内容创作。通过网络开展国家宗教政策宣传普及工作,依法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及其有组织地渗透活动。加强网络巡查监督,遏制封建迷信、攀比低俗等消极文化的网络传播,预防农村少年儿童沉迷网络,让违法和不良信息远离农村少年儿童。(责任部门:乡司法所、乡党政办、乡党建办、谭家场学校等,各村)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将数字乡村纳入乡村振兴总体部署,组建谭家场乡数字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数字乡村建设发统筹协调机制,整合各行业部门数字乡村相关配套政策和资源,统筹推动解决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乡乡村振兴办等,各村)

2. 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引导力度,按规定统筹利用现有涉农政策与资金渠道,支持数字乡村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金融机构对数字乡村建设重点项目和优质涉农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就业创业群体的信贷、融资支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数字乡村建设。(责任部门:乡财政所、乡乡村振兴办等,各村)

3.健全网络信息安全体系。深入贯彻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深入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安全建设和检查等基础工作;建立实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有效落实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供应链安全、数据安全、应急处置等重点安全保护措施;提升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基本形成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责任部门:乡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各村)

4.锻造数字乡村人才队伍。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在有条件的乡村培育一批具有数据处理能力的新型从业人员,发展乡村数字经济相关产业。组织农民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农村人口的数字素养与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持续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方面的教育培训。大力开展乡村旅游人才、农业农村科技青年人才、复合型巾帼人才信息化培训。(责任部门: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乡党建办、乡乡村振兴办等,各村)

5.加强示范引领。在全乡范围内选择基础较好的、条件成熟的行政村,按照统筹规划、整合共享、集聚提升的原则,先行开展数字乡村建设示范工作,边建设、边总结、边推广,探索有益经验,不断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责任部门:乡乡村振兴办,各村)

6.严格督导考核。数字乡村建设“三年行动”实行目标化管理,量化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将数字乡村建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建立健全相应的督查和考核机制。(责任部门:乡乡村振兴办、乡党政办、乡纪检办公室等,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