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柿溪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9-27 16:06 信息来源:辰溪县柿溪乡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辰溪县柿溪乡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辰溪县柿溪乡人民政府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辰溪县柿溪乡人民政府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辰溪县柿溪乡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党政办公室:负责协助乡领导处理日常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协助抓好纪检、监察、群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文秘、接待、后勤、信息、统计、档案、调研、督查工作;负责政策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和上报备案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承办以乡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案件,具体承担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联系联络人大、政协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建办公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党员发展教育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心理健康关爱工作;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建带群团建设等职责;负责武装、民宗、群团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3、财政所:负责编制和执行乡政府财政预决算工作,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编制财政预算草案;负责管理和监督本乡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财政收支管理,乡财政性资金债权管理;负责政府性项目及大额固定资金等方面的内审工作;负责党委会等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4、经济发展办公室:贯彻国家对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实施服务;负责全乡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重要项目申报工作,指导全乡各村编制农村经济、项目立项,做好统计工作;引导各村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农业新技术的培训教育和职称评审工作;收集和反馈农业综合信息,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积极发展信息、中介、行业协会等社会服务组织;负责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畜牧兽医的疫情监控及防疫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事务办公室:积极宣传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负责行政区划,救灾、救济物资的管理与发放,灾民的安置,困难户的救济与扶贫,散居五保户的管理,积极开展社会募捐献爱心活动,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管理与协调;负责义务兵优待款及各项抚恤金的发放;负责民族宗教与侨务工作;负责城乡建设规划的编制,城镇、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土地使用、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其他中心工作。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健全乡、村两级社会治安(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广泛开展农村普法宣传;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开展 “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强化社会治安;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7、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实施村规划和村镇建设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协调和实施自然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8、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柿溪乡人民政府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

第二部分  辰溪县柿溪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辰溪县柿溪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初结转和结余322.59万元,本年收入1220.8万元,本年支出702.6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40.7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收支增加,农林水支出—扶贫支出的收支变动比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决算总收入12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1.55万元占78.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56万元占13.8%;农林水支出74.75万元占6.12%,住房保障支出15.94万元占1.31%。与上年相比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收支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决算总支出70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3.37万元占6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56万元占23.99%;农林水支出74.75万元占10.64%,住房保障支出15.94万元占2.3%。与上年相比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收支增加,农林水支出—扶贫支出的收支变动比较大。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决算总收入1220.8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702.6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59.43万元,年末结余877.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决算总支出60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69万元占69.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56万元占28.04%;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5.94万元占2.65%。与上年相比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收支增加,农林水支出—扶贫支出的收支变动比较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70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19万元占85.56%;项目支出101.43万元占14.4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70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19万元占85.5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56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4万元);项目支出101.43万元占14.4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8万元,农林水支出74.7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收支增加,农林水支出—扶贫支出的收支变动比较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702.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8.32万元占39.61%,商品服务支出232.29万元占33.0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57万元占12.89%。人员经费368.9万元占52.5%,公用经费232.29万元占33.06%,项目支出101.43万元占14.44%。与上年相比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收支增加,农林水支出—扶贫支出的收支变动比较大。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6%,较上年同期增加1.73万元,增加6.13%。三公经费开支总体增加主要是各项工作任务加大。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总收入1220.8万元,总支出70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19万元,项目支出101.43万元),根据各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本单位发展规划,2019年度内所有支出均用于保证政府的平稳运行和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国家对民生、社会保障、扶贫等重点领域的投入。

十、其他重要事项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价值75.9万元、公务用车1台,价值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4.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