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溪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3 11:43 信息来源:辰溪县修溪镇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由修溪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编制,并向社会公布修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辰溪县修溪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745-545121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2023年度主动公开的26条政府信息,其中,文件通知类4条,财政信息类2条,人事信息类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重大民生信息类1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度收到0起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镇直部门按规定依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通过党政办统一调配和管理,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等进行监察,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修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两种渠道开展。一是在修溪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专栏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二是在修溪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辰溪县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修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对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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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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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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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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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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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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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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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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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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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全镇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对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创新,实现公开形式更加多样化;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针对上述不足,我镇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提高业务水平: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规程;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三是加强专职干部业务能力培训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人才建设和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